說起服用“速克感冒膠囊”後的不良反應,盛先生稱像是“在地獄中走了一遭”。爲此,他找到“九州通”大藥店交涉,然而,雙方各執一詞,事過數日至今仍無結果。
顧客:兩粒“速克”讓我休克
3月26日,從淄博到濟南陪父親看病的盛先生來到位於歷下區香港街上的“九州通”大藥店買藥。
盛先生說,當時該藥店正搞優惠活動,他買了30元的藥品後,獲贈價值5元的“速克感冒膠囊”一盒。
4月11日8點左右,正在濟南市皮膚瘡瘍醫院陪護父親的盛先生感覺有感冒症狀,於是服下了兩粒“速克”。很快,他覺得胸悶、呼吸困難、眼前發黑,隨後便失去知覺。恰在病房內的高大夫發現後,趕緊將他背到急救室。經搶救,盛先生脫離危險。
在盛先生病例上,記者看到有“患者晨起自服兩粒‘速克感冒膠囊’,40分鐘後出現面部潮紅、結膜充血明顯、視物模糊……”等字樣。
經數日治療,病情有所好轉後,盛先生認爲是“速克”惹的禍,遂來到“九州通”交涉。然而,對方表示對此並不擔責。事後盛先生了解到,“速克感冒膠囊”爲處方藥,他質疑:“藥店怎能隨便贈送處方藥,這不是拿患者健康當兒戲嗎?”
誰爲不良反應埋單?
19日上午,記者在盛先生所在病房見到了那盒“速克”,該藥爲四川中方製藥有限公司生產,外包裝上沒有標識“OTC”(非處方藥標識)。10點30分,記者與盛先生一同來到“九州通”大藥店。店內人員鄒先生說:“盛先生的情況屬正常的藥品不良反應,‘速克’感冒膠囊屬於處方藥,但不在國家規定的《憑處方銷售的藥品名單》中,我們藥店並未違規。”
當問及處方藥是否可以作爲“贈品”時,鄒先生不作明確答覆,只是說:“他(盛先生)說這藥是贈品,有證據嗎?”當即,盛先生與店內數人員再起爭執。
當日,記者電話聯繫了“速克”生產廠家的不良反應投訴中心。對方人員稱,“速克”的確是處方藥,患者最好憑處方購買。然而就患者不良反應的責任歸屬問題,對方並未表態。
藥監部門介入調查
19日下午,記者就此諮詢了濟南市藥監局。市場監督處工作人員稱,“速克”屬於處方藥,儘管不在目前的《憑處方銷售的藥品名單》中,但在出售、服用等方面仍需慎重。另外,藥品不可作爲贈品,也不能搭售。
工作人員稱,藥監稽查部門已經收到關於“速克感冒膠囊”的類似舉報,患者稱不良反應較大。目前,該藥已送有關部門檢驗。
就藥物不良反應糾紛問題,工作人員稱,患者可攜帶資料前往藥監部門反映,經調查落實後,相關責任自有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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