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俗話說便是“借腹生子”,只要支付一定的金錢,就有人願意爲你生孩子。近日有讀者報料,寧波有一家“咿呀寶寶愛心代孕”網站,在網上“明碼標價”代孕,而且把女性按照學歷、相貌等條件分成了A、B、C……九種等級,女大學生代孕7萬元起步,要看這些女性的照片要先付1000元的定金。
“代孕”被國家嚴令禁止,怎麼會在網上公然出現?對此,記者進行了調查。
記者看到,“咿呀寶寶愛心代孕”網在公告中稱“合法正規專業誠信的代孕服務網站:爲不育夫婦提供愛心代孕中介服務,免費捐精捐卵信息服務。已經爲幾十個家庭帶來了幸福。代孕網完備的流程和身份驗證機制可保證志願者和需求者的安全和利益不受任何損失。國內唯一信產部備案的專業代孕網。”
在網站首頁“志願者合作流程”一欄,點擊進入,裏面有不少代孕志願者的詳細情況。據網站標註,截至2006年4月6日已經有88名志願者登記在冊。記者選擇點擊後發現,裏面的信息十分完整,年齡、身高、體重、籍貫、學歷及健康狀況等等都有詳細記錄。
網站按代孕志願者的容貌、學歷等把她們劃分爲從A到I的不同等級,每個等級的“補償”標準也不同,例如最初級別的A級:愛心補償純待遇爲4萬,初中學歷,容貌一般。大專學歷,容貌一般的E級志願者“愛心補償”爲7萬元,各方面條件都非常優越的I級志願者則在10萬元以上。
該網站還承諾:“我們的操作向需求方和代孕方保證對外保密,並簽訂《保密協議》。”
網站還宣稱,他們的業務量很大,“客戶”可以直接和他們在全國各地的辦事處聯繫。但是要想跟這些辦事處聯繫,合作者需要先與總部聯繫確認身份,同時還留下了QQ、郵箱等聯繫方式。
記者先以志願者的身份撥通了該網站預留的總部電話。
“喂,你好!這裏是愛心代孕。”一個年輕的女性聲音說。
記者問:“請問這裏在招代孕志願者嗎?”
“可以啊!你是什麼情況?要想成爲我們的志願者必須要有完整的資料。”對方很爽快。
“你們主要採取什麼樣的方式?我想先了解一下。”
“一般都是人工授精,在代孕方排卵期內,將男方的精子取出,然後植入代孕方的子宮內,然後到指定醫院進行精子採集以及人工授精。醫院一般是由需求方自己找。”
在隨後近20分鐘的交談中,對方告訴記者這是項愛心事業,在國外很流行。“放心,我們肯定會給你保密的,你看看我們已經有很多志願者了,她們中跟你一樣是大學生的很多,你們的價格相對高些。”
對方再三表示,只要確認記者的身份就會簽訂合約,然後一切按合同進行。
代孕價碼:“促成一對最少拿1萬元!”
隨後,記者根據網上的電話,以需要代孕服務爲由與中介進行了聯繫,對方表示可以先見個面,具體事情詳談。
昨日下午2點,記者與中介在天一廣場某咖啡廳見了面。記者稱自己結婚不久,因爲妻子不能生育,就想了解一下代孕服務。沒想到,對方過了一會直接說:“你肯定不是需要代孕的,你是記者吧?”記者見身份“暴露”,就直截了當地和中介談起來。
中介告訴記者,他叫劉保君,28歲,哈爾濱人,大學畢業,幾年前他和妻子來寧波發展,做代孕服務前在一家銀行工作。“我有個朋友,因爲不能懷孕,最後迫於長輩壓力離婚了。這個事讓我充分體會到不能生育給家庭帶來的影響,就想到了代孕服務。我查閱了資料,發現在國外代孕已經是一種職業,有專門的中介服務機構,操作很安全規範,在政府部門也有備案,而中國在這方面基本還是空白。於是,一年多前,我就開設了代孕服務。到目前,我們已經促成20多對了,下面的分支機構遍佈東北、廣東、上海、江西,報名參加代孕的志願者超過了120名女性。不過,我不會特意爲了擴大規模而搞代理、加盟,因爲代理容易有後患。”
據劉保君說,他們的利潤都來自需求者,信息費5000元起,服務中介費5000元起,交通食宿費2000元以上,不收取代孕志願者的任何費用。“促成一對成功,我們最少能拿到1萬元。同時,需求者在預訂時,要先交1000元定金,這是爲了防範無聊人士騙取志願者的照片資料。”
代孕志願者最終獲得的“愛心補償純待遇款”是指什麼?標準又是如何定的?劉保君解釋說:“純待遇是除去生活費、房租、檢查費、產費、交通費等相關代孕支出的淨現金補償待遇。一般學歷的人低點,大學生高點,費用的標準一般是代孕志願者向中介提供的,一般參照自己的兩年年薪來制定,具體的費用志願者可以和需求方協商。”
記者問,這樣“明碼標價”,會不會有賣淫女或自願當“二奶”的人報名當代孕志願者?劉保君說,他們會覈實志願者的身份,他們不支持代孕志願者和需求者的男方產生感情或發生關係,“但如果雙方自願直接發生性關係,我們就管不着了,因爲那是個人之間的事。”
代孕合法嗎?如何保護需求者的個人隱私?劉保君說,2001年我國頒佈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規定,任何醫療科研機構不得做代孕手術。因爲《辦法》只是針對國內科研醫療機構,對個人行爲沒有規定,所以對個人的代孕行爲並沒有約束力。中介和志願者之間有協議,資料是保密的,一旦代孕完成後,會把所有的資料銷燬。“代孕處於法律和道德的邊緣,與法律並不牴觸。”
劉保君說,目前諮詢代孕志願者的女性有幾千人,但真正確認下來的只有120名,其他的多是因爲好奇而打來電話。代孕的有四個特點:代孕志願者高中及大專學歷佔80%,初中、本科、研究生數量很少;志願者中未婚的女性佔50%,但在成功代孕的志願者中,基本都是已婚生育過的女性;高中學歷的女性最“吃香”,需求方一般認爲,高中學歷的女性比較老實,大學學歷的女性比較精明,以後容易出糾紛;雖然總部在寧波,但是20多對成功者沒一例是浙江的,可能太近了雙方都怕被人知道。
浙江正甬律師事務所的阮文良律師認爲,根據衛生部頒佈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任何醫療科研機構不得做代孕手術,否則將受到懲罰。因爲《辦法》只是針對國內科研醫療機構,對個人行爲沒有規定,代孕中介打出愛心志願者的牌,有打法律擦邊球的嫌疑。而且,中介不能確認和控制代孕的人員是否賣淫、納妾,對社會倫理道德規範構成了挑戰,也容易帶來探視、撫養、繼承等一系列現實問題和民事紛爭。比如代孕後產下畸形兒、先天性疾病、代孕者與所產孩子的血緣關係等諸多不可定的倫理因素,而且,代孕發生意外,“代孕孕婦”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
浙江星韻律師事務所的魏勇強律師認爲,《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明確禁止代孕和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代孕”的行爲可以認定爲違法,應予以取締。雙方辦理的代孕合同、保密合同應視爲無效合同,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不受法律保護。
浙江大學應用社會學教授劉志軍稱,借腹生子有違社會公德,這是一種侵犯人權的行爲。類似“代孕”的事件往往以悲劇收場,經常會引發婚外情、家庭糾紛,甚至是惡性案件。“這是種挑戰生命倫理的行爲,代孕技術被衛生部門禁止,我認爲這種行爲要馬上叫停。”
就該網站有信產部備案一事,記者聯繫到信息產業部通信管理局。他們表示,從去年開始,各方面都向他們反映過“代孕網”的問題。對於網站的管理,各部門有明確分工,如網站涉及到醫療保健,應該由衛生部門負責,而信息產業部專門負責網站基礎管理。對於“代孕”的問題,他們組織相關部門集體研究過,但是鑑於“代孕”在法律和道德上存在爭議,當時還是頒發了備案許可證。他們同時表示,近期將召集相關部門討論“代孕”行爲,如果認定“代孕”行爲違法,他們將馬上收回備案許可證,關閉從事代孕服務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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