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茂口腔門診部在上海大衆衛生報刊登的廣告因不符合《醫療廣告證明》被撤銷。這是上海自今年3月9日市衛生局發佈《上海市<醫療廣告證明>發放管理暫行辦法》以來,首家被撤銷《醫療廣告證明》的醫療機構。
經對上海市主要媒體進行醫療廣告監測,5月份全市共發佈醫療廣告961條,僅發現2條未取得《醫療廣告證明》醫療廣告,虛假違法醫療廣告得到有效治理。另經監測發現,上海申茂口腔門診部在上海大衆衛生報2006年5月23日B3版刊登的醫療廣告,其醫療廣告內容與滬醫廣證字[2006]第112號(A1)《醫療廣告證明》中核準的廣告成品樣件完全不符,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的規定,上海市衛生局決定撤銷上海申茂口腔門診部的滬醫廣證字[2006]第112號(A1)《醫療廣告證明》。這是《上海市<醫療廣告證明>發放管理暫行辦法》發佈以來首家被撤銷《醫療廣告證明》的醫療機構。
上海市衛生局再次重申,醫療機構發佈醫療廣告必須嚴格按照經覈准的成品醫療廣告證明樣件發佈,不得進行任何改動,發現發佈虛假違法醫療廣告的,將會同工商管理部門堅決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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