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成都市未成年人權益保護辦公室獲悉,目前,成都團市委、公安局等部門正在參與起草《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護條例》,其中詳細規定了家庭、學校、國家機關等主體對未成年人安全保護應盡的責任。該《條例》年內有望出臺,這將是我國首部專門針對未成年人人身安全方面的法規。
據瞭解,未成年人的監護問題引起成都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重視,多次提出提案和議案。在有關部門起草的《條例》草案中有“家裏有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的,不得養貓、狗等寵物”,“開車外出時,家長不得讓未成年人坐副駕位置”等規定。
成都市未成年人權益保護辦公室有關負責人透露,《條例》草案已經進行多次聽取意見和討論,下一步還會請青少年事務工作者、律師、資深的法學家等進行討論,此外還會到社區、學校等去聽取意見,以增強操作性。該負責人表示,《條例》還將規定社區和物管應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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