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實施方案》(試行)第9稿舉行了激烈的專家論證會。中山大學醫學統計專家經過測算指出,如果《方案》能保證規範執行,平均藥價可下降20%。而在限價競價的前提下,如何保證藥品的質量、廉價老藥能否得到特殊保護等問題成爲昨日關注焦點。
九易其稿的《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實施方案》計劃在2007年1月1日起開始推行,分爲三大步驟在全省推廣。“降低虛高藥價”是《方案》的核心目的,取消各地招標,全省統一價格在網上採購是區別以往的最大亮點。負責起草該方案的省衛生廳有關負責人昨日介紹了針對“限價競價目錄”藥品的“壓價”方法。
凡是該目錄中的藥品,首先要過“限價”這道門檻。凡是政府定價的藥品,給採購平臺的報價不得高於“物價部門最新公佈的最高零售價扣除醫院順加差率”後的價格,比如一種藥品物價部門規定最高零售價不超過11.5元,其中包括了醫院可加價的15%,因此藥商報價時不得超過10元。如果是市場調節價的藥品,就根據往年的中標價,從低到高按照專業公式進行計算,比如一種藥品去年有3箇中標廠家,價格分別爲4.56元、12.98元、65.80元,測算後得出限價是26。185元,高出這一數字的報價沒有入圍資格。
過了限價關以後,同一品規的藥品需經過三次的“激烈競爭”,纔有望入圍。方案規定,報價共分三次,每次的報價都不得高於上一次報價,每次報價結束後,同競價組內所有品種最新報價按照由低到高順序排列,末尾淘汰高價品種,剩餘品種進入下一次報價或直接入圍。爲了保證醫院選擇藥品空間,每次競爭的淘汰率爲15%,如果一種品規的藥品有10個廠家報價,第一輪剩8家、第二輪剩7家,第三輪剩6家。
如果有的藥品只有兩個廠家報價,有可能會聯手擡高價格;也有藥廠可能統一不接受測算的價格,但醫院又需要這類藥品。這時會採取人機對話談判、面對面談判,專家和藥廠進行“討價還價”,確定一個合理價格。而所有談判過程會全部公開,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等各方面監督。
昨天參與論證的包括藥廠、專家、醫院等多方面代表,藥廠方對方案的反應最強烈。
深圳市一家制藥廠負責人說,對於限價競價環節,入圍之前完全以價格而論對質量的重視不夠。各個藥廠的生產線、裝置的不同都會影響到藥品的質量,而在這一環節,大藥廠的高額的進口生產線和裝置、人工折成藥價,每一支藥就會有一毛、兩毛的成本差別,而這一毛錢就有可能使企業遭淘汰。這可能會讓高工藝水平、優質藥效的藥物被無情地拒之門外。
省衛生廳的相關負責人解釋說,這次方案在制定的過程中並沒有忽視質量問題。在限價和競價時,對藥品按不同質量層次進行劃分。他打了個比方:“通俗的來說,這是一場劃分很細的拳擊賽,男女選手是分開的,而且有嚴格的重量標準,連年齡也是有組別要求的。”
廣醫二院原藥劑科主任楊俊何參與了此次方案的制定,他認爲有的藥廠的意見是“故意哭窮。”1997年至今降價18次,全國降下來400個億,有七成藥廠稱自己在虧本,但醫藥行業又以每年10%的比例在增加,這中間大有貓膩,藥價還大有水份可擰。
以往的藥品招標方式給低廉優質的國產藥物造成重創。幾毛錢一針的急救經典藥“回蘇林”已經難覓蹤影,100粒才兩元錢的“消炎痛”中了標也老斷貨。箇中原因一是招標競價代價成本太大,東莞市一家醫藥公司的負責人算了筆賬,以往投標要給中介公司賺走千分之四的費用,專門要安排四五個人蔘加投標小組,各地奔波,就連複印資料的成本費都要花掉幾十萬,這讓利潤微薄的老藥廠根本無力承擔;二是老藥的政府定價偏低,利潤太薄弱,藥廠生產難以爲繼。
有關人士迴應稱,爲了保護“瀕臨滅絕”的優廉老藥,《方案》對藥品進行了基本劃分:急救藥品、廉價普通藥品、罕見病種用藥、管制藥品及臨牀用量小的藥品等不需要進入限價競價環節。通過專家論證,那些質優價廉的不限價不競價目錄的藥品直接供醫療機構採購。
國際生物統計學會中國組組長、中山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博導方積乾專門就《方案》進行了數據論證。他告訴記者,如果能夠嚴格執行方案的各項做法,藥費可下降20%,老百姓是直接獲益者。但是方案也有不容忽視的風險,如果一種藥品最低價的兩家被“買通”退出競價,模擬1000次運行有315次會高於原中標價格;如果藥品價格只確定到小數點兩位,一種藥品多家廠家同時被淘汰的風險最高可達28%,屆時會出現無藥可採購的尷尬。
“藥價平均水平下降”是方案成功的硬指標,方教授強調:“方案制定部門要做好充分的抗風險準備,做好一切‘最壞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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