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31日至8月3日,香港海關人員在落馬洲管制站進行特別行動,打擊入境旅客非法攜帶鮮肉和家禽肉進入香港的行爲。
海關發言人表示,海關人員在爲期4天的行動中共偵破12宗涉及入境旅客在沒有官方證明書的情況下進口鮮豬肉、雞肉和鴨肉的案件,非法貨物總值約1200港元。
海關發言人提醒公衆,如需攜帶鮮肉或家禽肉類入境,必須持有出口地發出的官方證明書。
根據香港《公衆衛生及市政條例》有關進口野味、肉類及家禽的規定,任何人士不得在沒有官方證明書的情況下輸入野味、肉類、家禽或違禁肉類,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
在今年5月至7月期間,海關人員在落馬洲管制站處理了85宗同類案件,非法貨物總值逾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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