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游戲七宗罪
陰謀的面目直到下手纔會揭曉——《奧瑟羅》第九卷
殺人游戲的出現,打破了很多游戲人數限制的要求;另一方面,可以讓陌生人通過游戲互相了解、認識,具有一定的交友功能。在殺人游戲吧裡,由於沒有物質、權力和利益關系的牽扯,相對來說,交友的目的比較單純。同時能促使個體在團隊協作中增強合作意識。可是,正如其它很多游戲一樣,殺人游戲也有其陰暗面。
殺人游戲中,警察代表的『法律與正義』,並不是每次都會戰勝『陰謀與邪惡』的化身——殺手。在這樣的游戲中,標榜的並不是正義的力量,它所強調的是弱肉強食的適者生存法則。它對人性方面進行了基於游戲規則的詮釋。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殺人游戲其實是對人格的一種扭曲。在這方面,殺人游戲犯了七宗罪:
第一宗罪:欺騙
殺人游戲的精彩之處在於殺手總是在偽裝自己,同時欺騙其他的人。一次真正完美的游戲,並不是殺手很快被繩之以法,而是經過長時間的斗智斗力,最終有一方取得勝利。游戲中,每個人都會被懷疑。能證明自己的惟一方法不是在現實中的身份和地位,而是在游戲中的即興演說和申辯。如何通過自己言語以及表現的邏輯性與條理性,讓別人相信自己,正是這個游戲的亮點與魅力所在。在游戲中,每個人都會展現自己狡詐的一面。無論是正義方還是殺手,都要用欺騙來誘導他人。
第二宗罪:不信任
游戲中的身份是根據抽簽隨機決定的,即使是你最親密的親人和朋友,也可能就是『謀殺』你的人。所以要想玩好這個游戲,首先就是要對周圍人不信任,懷疑每一個人,然後經過分析推理來確定誰纔是真正的凶手。與其說這是個尋找凶手的過程,不如說這是個將無辜者從懷疑對象中逐個排除的過程。
第三宗罪:劣根性的暴露
在正常的人際交往中,每個人都在無意中展示真實的自己,有優點也有缺點。可是,在殺人游戲中,每個人首先想的不是如何去配合團隊,而是如何優先保存自己。在這樣的前提下,某些優點如感染力,親和力,都變成了保存自己的資本。優點越明顯的人,越容易打動別人。當最後這些人的殺手身份被揭穿的時候,人們就會感到自己被欺騙了,而將這些優點也歸咎為人類的劣根性。
第四宗罪:強權思想
游戲中,每個人都有權利投票來決定首先『處死』誰。當某些人得票數差不多的時候,剩下的未投出的選票就變得最為關鍵,持票者就具有了決定他人『生死』的權利。在潛意識中,持票者就會對自己的權利產生滿足感,在不知不覺中樹立強權思想。
第五宗罪:僥幸心理
在很多情況下,殺手會通過對別人的欺騙和誘導逃脫『法律』制裁。一旦殺手成功後,殺手就會產生成功的喜悅。這種喜悅顯示出來,反映在心理層次上,與之對應的就是犯了錯誤之後的僥幸心理。
第六宗罪:賭博心理
玩家最喜歡的角色,就是冷酷無情的殺手。當殺手勝利後,心裡會產生一種以一當百的淋漓暢快感。即便是失手被擒,殺手也會在被指認前殺掉幾個平民來『墊背』。如此瀟灑的角色,大家都希望由自己來扮演,這就是為了得到強勢而不惜代價的賭博心理。
第七宗罪:成癮
真正喜歡殺人游戲的人差不多都有過通宵玩殺人游戲的經歷。游戲過程中,玩家的心理會緊張,思考不會停止,腎上腺素超量分泌,有一種類似於吸毒的愉悅感。這種愉悅感加上復雜多變的游戲過程,對很多人是一種強烈的吸引,使玩家上癮,甚至不計時間的去玩。
專家評點殺人游戲
葉松濤,心理諮詢門診主治醫師
殺人游戲的名字取得很刺激,作為智力游戲,其內容基本是正常且健康的。
1、面對面的游戲彌補了成年人此類游戲的缺乏,比呆在電腦前要真實鮮活的多。雖然是要欺騙、爾虞我詐,但畢竟距離那麼近,屬於親密接觸,也屬於社會交際的一種,人與人的游戲從來都是屬於社會交際的。這個游戲讓人有機會窺探到形形色色不同表現的人,親眼見他說話、作態、推理判斷,對於工作以後缺少深入交往機會的人來說是很好的社交機會。當然最重要的吸引力在於它對自我的挑戰(觀察思索推理辨別判斷,取得自信與自我成立感)與『膨脹』(贏的欲望、控制欲和控制感)。這些關於自我的東西纔是它讓人上癮不能自拔的根本原因。
2、作為角色扮演的模擬游戲,它有很強的趣味性,容易上癮,尤其對大中學生,所以應該提醒游戲者適度參與。
3、和其它所有社會交往性游戲一樣,良好的人際關系要建立在真誠和信任的基礎之上,游戲僅僅是游戲。有兩種人不適合這個游戲:一是聲低氣怯、膽小謹慎、影響力弱的人,這樣的人在游戲中會經常受挫。如果想借助這個游戲改善自己性格,那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備,最好能做壁上客,觀摩高手的表現。二是有親密關系的情侶或者朋友,游戲中需要通過相互影響而欺騙對方,與親密正好是背道而馳的,本身可能就是傷感情的。若又把屬於因彼此親密而熟悉的暗號、舉止甚至撒嬌、以情相要等用於游戲欺騙,那就是愚蠢的行為了,就像把黃金拿來換沙土一樣。所謂假做真來真亦假,沒有足夠的承受力和彼此的信任,建議情侶與朋友不要如此『玩火』。
4、這個游戲在沒有充分的論證下,不適合作為治療手段應用於存在心理問題的求助者。也不適合任何形式的團體心理治療,游戲的參與者應該是心理健康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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