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一篇題爲《引產日記》的帖子引爆各大知名網站社區,自稱準媽媽的網友“愛上飛鳥的魚521”因B超檢測出腹中六個半月胎兒是兔脣,經過反覆檢查和內心抉擇,她最終和家人達到一致:引產放棄胎兒。雖然這位準媽媽字裏行間流露出內心的萬分痛苦,但引產的決定難以逃脫衆多網友的拷問和質疑:準母親是否有權扼殺身有缺陷的胎兒?如此對待自己的孩子和殺人犯有什麼區別?
講述引產兔脣兒過程
在帖子中,網友“愛上飛鳥的魚521”說,7月11日,懷胎六個月的她像平常一樣接受彩超醫生檢查,結果被告知孩子整體發育良好,上脣卻有3毫米脣裂,同時不能排除齶裂的可能性。“這一剎那,我又想起表哥患有齶裂的女兒,在做了修補術後依然口齒不清,甚至除了她的父母沒人能聽得懂她的語言。那一刻,我的心又揪緊了,突然不知道自己應該如何應付眼前突然的變故。”
隨後,彩超報告單遞到婦產科醫生手中,醫生建議她再到婦幼或者中山醫院再做次彩超確診。“第二天清早,我躺在檢查牀上,一擡頭便可以直接看到眼前懸掛的顯示器中胎兒的情況,第一次我看到了伴我六個半月那腹中鮮活的小生命。他是那樣活潑可愛,在我腹中不斷地轉動着,揮舞着他的小手和小腳,時而打着哈欠,時而將他的小手放進他的嘴裏吮吸着……”
當時,她看着腹中聰明可愛的孩子,同時切切實實看到小嘴上確實有裂口,儀器顯示數據是斷口最小處3毫米,最大處7毫米,且斷口直至鼻孔。“那天晚上,我整晚都在網上查詢着有關脣鄂裂的相關知識,心情是無法言喻的沉重,有着脣裂的孩子多半是伴有鄂裂的,並且還有部分是伴有其他器官畸形。有着脣鄂裂的孩子會進食困難,以及先天語言障礙,這時表哥女兒的影子又涌現在我的面前,中學時班主任的女兒也清晰的出現在我的面前,她們都是鄂裂孩子,雖有一個健康的外表,可無法像正常人一樣進行語言交流和溝通,口齒不清。自卑而又自閉。冷靜下來,我打電話給了父母和先生,沒想到結果是出奇的一致,父母姐弟和朋友都勸我放棄這個孩子,而我也已打算放棄這個孩子,我想在天之靈,我可憐的孩子一定會明白我的苦心的。於是最終的決定就是:放棄。”
網友說引產漠視生命
引產日記發佈後,一些網友被準媽媽“愛上飛鳥的魚521”的堅強所感動,不斷跟帖說理解她的選擇,雖然痛苦卻挺明智,不僅是對自己,也是對寶寶負責。
但是,更多的網友對準媽媽的選擇不以爲然。網友“張思萊醫師”也表示,雖然被準媽媽的堅強感動,但不贊成其做法。發現孩子脣裂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而且不是不能治療的疾病,一個胎兒已經快7個月已經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引產不是對孩子負責,而是逃脫做母親的責任。“作爲醫生我是不贊成這樣處理胎兒的,因爲他有生的權利!”
對此,“愛上飛鳥的魚521”解釋說:“其實廣東省婦幼也是不建議引產的,但又不能確診是否有鄂裂,而且沒有醫生能夠回答我這個孩子是否能留下來,個個都對我說最後要自己決定,所以我才無奈這樣的。”
那麼,胎兒“生命權”是否應該被尊重呢?其實,我國法律沒有對胎兒的“生命權”有相關規定,沒有說胎兒是嚴格意義上的人,自然而然不存在享不享有“生命權”的問題。因此,現在只能是從倫理和道德方面去評判引產或墮胎行爲。正如網友“職業八婆”所言:身爲準母親不顧嬰兒腹中踢打,只因是兔脣,不敢面對嬰兒未來就手刃之,與殺人犯有什麼差別?而且,準媽媽此舉與明星李亞鵬在對待兔脣女兒的表現截然相反。試問:以李亞鵬和王菲的經濟實力,他們不可能沒能力在胎兒6個半月時查出女兒是否裂脣,但他們懂得“尊重生命”,最終讓女兒來到人世,畢竟生命對每一個人來說是平等的,不論富貴或貧賤,健全或殘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