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都會珍惜來之不易的好工作。看着一份好工作從身邊溜走,家住渝中區的張小姐心裏很難過。她曾經到一家效益很好公司的應聘,但是公司以檢出她已懷孕爲由,拒絕錄用她。昨日,她向重青報談起此事時,仍然義憤填膺,她認爲公司是對她採取了就業歧視。
求職時檢出懷孕被拒錄
半個月前,張小姐到江北區一家規模較大的公司應聘。經過考覈,公司決定留下張小姐進行實習。
實習兩週後,公司認爲張小姐的能力出衆,各方面條件都讓人滿意,決定按公司的錄用程序,安排張小姐去體檢。在體檢過程中,醫生要對她進行尿檢,稱是公司要求的。對此,張小姐心裏掠過一絲不安,她知道自己懷了孕,已有一個月時間。
體檢結束後,公司讓張小姐在家中等通知,但是一等再等,公司一直沒有通知她去上班。後來張小姐通過打聽,才知因爲她被檢出懷孕,公司已經拒絕錄用她。
公司解釋是正常的選擇
“懷了孕難道就沒有工作的權利?”張小姐對公司的做法,感到非常氣憤。據她講,當初與她一同應聘進公司實習的女孩,有許多能力不及她。公司寧願錄用能力差一點的人,都不願意錄用她,是一種就業歧視。更何況,她還沒有結婚,完全可以去做手術,不會對工作產生影響。
“我們是按照公司的正常錄用程序,談不上就業歧視。”該公司一位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對於招聘的每一個員工,公司都會進行嚴格體檢,條件不符合者,拒絕錄用是一種正常行爲。對於懷孕的求職者不錄用,也是企業自身的利益需要,並沒有違背相關的法律法規。
律師說法
企業做法合理
重慶某律師事務所的張孔華律師說,我國現行的法律對此還沒有作出明確規定,企業的做法並不是一種就業歧視。所謂的就業歧視,是指求職者符合招工條件,用人單位故意人爲設置障礙。張小姐所應聘的公司做法,構不成就業歧視的要件。張孔華認爲,張小姐懷了孕,企業拒絕錄用,這說明企業的用人風險意識提高,其做法不但合理,也是一種良好的現象,可以減少勞動糾紛的發生,對於營造社會穩定因素也有積極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