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4日通報八起價格違法典型案件,涉及北京大學人民醫院、安徽淮北市人民醫院、四川成都市第二人民醫院、浙江諸暨市中醫醫院、黑龍江省醫院、廣西橫縣人民醫院、天津天和醫院和河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醫療機構的亂加價、亂收費行爲,加重羣衆負擔,敗壞社會風氣,羣衆反映強烈。”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敢於碰硬,嚴厲制裁,保護羣衆合法權益。
在全國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專項檢查中,共查出各類價格違法案件1萬餘件,涉及價格違法金額近8億元。
“價格主管部門正依法處理上述單位的價格違法行爲。所有醫療單位、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都要從中吸取教訓,提高認識,加強價格管理,規範收費行爲。”這位負責人強調。
發展改革委表示,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醫療單位、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招標採購經辦單位的價格違法行爲,均可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投訴,價格主管部門將認真及時覈實處理。
●北京大學人民醫院超過規定標準向患者多收取點名手術費,自立項目收取穿刺器費,超過規定進銷差率銷售一次性醫用衛生材料等,涉及價格違法金額482.99萬元。
●安徽省淮北市人民醫院自立項目向患者收取晨間和晚間護理費,超過規定進銷差率銷售特殊醫用材料等,涉及價格違法金額183.58萬元。
●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人民醫院超過規定標準向患者收取近視眼手術費、麻醉費、輸液費等,涉及價格違法金額161.62萬元。
●浙江省諸暨市中醫醫院超過規定標準向患者收取心電圖檢查費,重複收取手術材料費和麻醉費等,涉及價格違法金額120.48萬元。
●黑龍江省醫院超過規定標準向患者收取CT檢查費,分解B超檢查項目按檢查部位多收費等,涉及價格違法金額109.40萬元。
●廣西壯族自治區橫縣人民醫院自立項目向患者收特殊衛生處置費,繼續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手術空調費等,涉及價格違法金額94萬餘元。
●天津市天和醫院採取多計使用數量的方式變相提高透析器、透析粉(液)的收費標準,爲患者提供強制性服務並收取化驗費等,涉及價格違法金額94.77萬元。
●河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超過規定進銷差率銷售招標採購的藥品,超過規定標準收取預防性體檢費,自立項目收取諮詢費等,涉及價格違法金額77.9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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