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生因消費者食用加工不當的福壽螺引發食源性疾病的事件後,近期,天津市加強了對水產品的監管,對發現寄生蟲、致病微生物污染的水產品,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銷燬,並嚴格執行集體食堂、集體供餐單位和餐飲業百人以上聚餐留樣和備案登記制度,防止類似事件在本市發生。
秋季是食物中毒高發期
市衛生監督所的執法人員介紹,北京發生福壽螺食源性疾病最根本的原因是生食,本市市民吃螺製品的習慣是炒食,食用時螺肉已經完全成熟,致病菌也已經殺死,所以輕易不會發生類似北京的食源性疾病。但秋季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高發季節,而學校、幼兒園食堂,單位、工地食堂,賓館、飯店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又是食物中毒的高發場所。昨天,市衛生局發出通知,加強秋季餐飲業衛生監督,提出七項措施預防食物中毒。
漏報食物中毒追究責任
市衛生局要求各執法監督部門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跟蹤落實解決,對存在問題較嚴重的單位,要立即予以停業整頓並依法嚴肅查處,確保不發生食物中毒事件。對工作中不負責任、玩忽職守而引發食物中毒的領導和衛生監督員要依法追究行政責任;對於造成食物中毒的單位,依法進行處罰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同時,認真進行食物中毒的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嚴格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做到報告及時、調查規範、處理到位。對發生食物中毒後遲報、漏報、瞞報或不能及時採取控制措施的,依法追究有關部門負責人和監管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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