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康樂寶”殺菌膏是否具備滅活艾滋病病毒的功效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關注。今天,記者瞭解到,針對北京某都市報對“康樂寶”殺菌膏這一功效予以否定的報道,研發生產“康樂寶”殺菌膏的香港長江醫藥化工實業公司已在京提起訴訟。
8月上旬,北京某都市報刊發報道,對“康樂寶”殺菌膏“在1分鐘內殺滅各種性病病原體,10分鐘內100%滅活艾滋病病毒”的功效予以否定,並認爲該產品“相關殺滅艾滋病病毒的作用未經科學實驗證明”。
據“香港長江醫藥”公司負責人介紹,“康樂寶”殺菌膏在2002年就被國家科技部列入“《火炬計劃》成果項目”,並獲得科技部創新基金。2004年7月,國家知識產權局以“能殺滅艾滋病和性病病毒、人體精子的殺菌膏及其製備方法”爲名授予國家發明專利。其中,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病毒學研究所於2001年9月出具檢測報告,該報告的結論爲:“康樂寶殺菌膏在1:2及1:4濃度與HIV-1作用15分鐘,即可將HIV-1全部滅活”。衛生部艾滋病預防與控制中心於2001年10月出具檢測報告,該報告的結論爲:該殺菌膏“與HIVsf33作用5分鐘後可以使病毒滅活,滅活率可達96%至97%”。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預防控制所2002年12月出具檢測報告,該報告的結論爲:“康樂寶殺菌膏在藥液濃度1:2條件下,經10、15、20分鐘與病毒作用,均能達到100%殺滅HIV-1病毒的效果”。
這位負責人表示,北京某都市報未經認真採訪,特別是未向香港長江醫藥化工實業公司進行覈實,就在其報道中對康樂寶殺菌膏“在1分鐘內殺滅各種性病病原體、10分鐘內100%滅活艾滋病病毒”的功效予以否定。這不僅與中國疾控中心病毒病預防控制所等專業部門所出具的檢測報告完全不符,國家火炬計劃的權威性也因此受到損害。香港長江醫藥化工實業公司決定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據悉,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已於近日正式受理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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