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醫鬧”圍堵、打砸醫療機構,毆打醫務人員將嚴處。
昨日,省衛生廳、省公安廳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治安管理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通知》。
通知要求,患者及其家屬不得以“醫療事故”等爲由,停屍要挾、打砸醫院;不得圍攻、毆打醫務人員,影響醫院正常工作秩序;禁止在醫院內太平間外的任何地方爲死者舉行任何形式的迷信祭祀活動等。一旦發生此類情況,醫院治安保衛組織將採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將迅速出警,依法處理。對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級公安機關和衛生行政部門將建立醫療機構治安管理聯席會議制度。
公安機關負責對醫院安全保衛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與轄區內醫療機構建立專人聯繫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及時掌握醫療機構治安動態,認真解決醫療機構中存在的治安問題,逐步建立醫療機構治安管理長效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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