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用便宜藥”的肝癌患者已經花掉20萬元,還有相當多的癌症患者因爲恐懼於昂貴的藥價而放棄了治療。這是發生在我們身邊的真實案例。昂貴的腫瘤治療費用所帶來的巨大經濟壓力甚至超過了病痛本身對患者的折磨。難怪有醫生戲言:“癌症患者——一半是被病本身嚇死的,一半是被天價的治療費嚇死的。”
經濟壓力
高於病痛折磨
石增軍,總參測繪局一位副師職退休幹部,1995年5月被確診爲結腸癌。在被問及對化療藥物藥價的看法時,石先生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他做了6個療程的化療,每個療程是5天,費用大約7000元左右,6個療程下來花費了4萬元左右。注射用藥有5FU、表阿黴素、康泉(一種止吐藥),康泉是可以在化療過程中天天用的,但因爲是自費藥且價格比較貴,一支藥是498元,所以每療程只打一支,共打了6針,花費了3000多元,6個療程下來,所有費用5萬元左右。醫生要求做9次化療,可是做6次後石先生就沒有再做。石先生說:“我一個月的工資是2000元錢左右,一年的工資也就2萬元左右。如果不是公費醫療,那就意味着我要把3年的工資一分不用,纔夠支付化療費用。”
另一位2001年2月確診爲肝癌的患者,做了9次介入治療。他爲記者列出了一次介入治療所用的藥及花費情況:阿拓莫林(20元/支左右,3天共用18支)、吡喃阿黴素(198元/支,3天共用6支)、華蟾素(229.8元/盒,20天共服12盒)、甲酰四氫葉酸鈣(105元/支,3天共用1支)、克林黴素(60元/支左右,3天共用6支)、瑞白注射液(291元/支,2天共用2支),這些只是比較貴的藥,費用大約3000多元。該患者一次介入治療用藥大約有40多種,包括口服的、注射的,加上每次住院治療前的各項檢查費,治療中的各種醫用器具費及治療出院一個月後的全面複檢費等,就要達到2萬—3萬元,9次的介入治療費用大約20萬元。“我每次治療都會請求醫生儘量用便宜的藥,可以報銷的藥,國外的藥幾乎不敢用,因爲少則幾百,多則幾千、幾萬元一支,我這個工薪階層根本用不起。如果不是公費醫療,那我只能回家等死。”患者感嘆地說。
需求小是腫瘤藥昂貴的主因
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藥劑科湯致強主任認爲,導致某些抗腫瘤藥藥價高,除了因爲研發過程投入大,某些生產原料昂貴外,還有3個原因:一是抗腫瘤藥與其他藥物不同,需求數量較小,它是有特定人羣的,只有一個相對很小的人羣,勢必就要定價較高;二是輔助用藥的大量使用。近年來研發出了很多放、化療的輔助用藥,這些輔助用藥使用到放、化療過程中,提高放、化療的療效,減少了毒副反應,改善了患者的生活質量,當然費用也相應有所增加;三是制販假冒僞劣抗腫瘤藥品及保健品。一些人受經濟利益驅使,加之藥品監管不嚴,流通秩序混亂,這不但阻礙了我國醫藥經濟的健康發展,擾亂了正常有序的醫藥市場,而且這些假冒僞劣抗腫瘤用藥和保健品流入社會,也會給癌症患者帶來經濟上的壓力,並嚴重威脅着他們的生命安全。
有關藥價問題,藥廠也是一肚子苦水。據北京某藥廠的負責人講,一種新藥生產出來,藥廠會根據自己原料成本、員工工資、設備折舊來覈算,然後報給國家有關部門來定價。當然,爲了維持藥廠的再生產,成本確實要多核算一點,但也都是在合理的範圍內。影響藥品定價的因素包括:藥品的研發成本,藥品生產成本,藥品流通成本和市場推廣費用等。其中,藥品的研製開發費用本身很高,同時也應該有更高的風險回報。藥物的研製開發費用在藥品的專利保護期內應得到充分地補償。在專利保護期結束後再次記入成本的情況是藥品價格高的原因之一。另外,有些藥廠迫於市場的競爭壓力,在藥品的包裝、廣告宣傳等方面加大投入,也提高了藥品的成本。
國產藥不一定差於進口
湯致強主任認爲,說化療藥藥價偏高,是一種片面的說法。因爲並不是所有的化療藥藥價都居高不下,有很多用藥也是很便宜的,例如阿黴素、甲氨喋呤片、氟脲嘧啶等,都是很便宜的藥,在臨牀也都是被廣泛應用的藥。
“某些藥的確是很貴,但大多是進口的,或是新研發的藥,因此往往定價都會很高。”湯主任解釋說,某些抗腫瘤用藥價格之所以會很高,主要是因爲開發研製一種新的抗腫瘤藥確實成本很高,它貴在研發過程投入成本大。國外研發一種新藥,從研製、篩選出來,到最後得到批准上市,至少要用10—15年的時間,要經歷從動物試驗到人體的漫長過程,可能要投資幾億美元,它貴在藥品的科技含量上,科技投入大,研發過程複雜,所用的資金相對就會高,還要申請知識產權保護等。
近幾年,隨着我國社會生產力的飛速發展,國家加大了這方面研究的投入,我國已有多家抗腫瘤藥物原料藥生產企業和多家制劑生產企業。國內許多廠家均能研製生產抗腫瘤藥物,能生產的藥物種已超過幾十種,且比國外進口的藥便宜很多。
他表示,不論是國外進口的藥,還是國產藥,藥價都是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由地方政府物價的有關部門定價的。藥價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每隔一段時間會根據市場需求的變化,物價局會做適當的調價。
誰來解開其中的結?
儘管藥廠有藥廠的難處,醫生也有醫生的見解,但因治療費用過高,不少患者傾家蕩產、甚至乾脆放棄治療卻是不爭的事實。
不久前看過這樣一則報道:一位身患絕症的老母親被扔在醫院無人照看,媒體紛紛譴責老人惟一的兒子。可是後來調查發現,這位兒子爲了給母親治病,不僅花光了家裏全部積蓄,而且每天在外面打好幾份工,爲了省錢,寧可步行幾個小時也捨不得花1元車錢,然而還是湊不齊昂貴的治療費。
不可否認,腫瘤創新藥物的研發需要大量資金投入,而相應的患者數量卻較少,要想在短期內收回投資,藥品的價格肯定高昂,患者必然要承受巨大的經濟壓力。對此,政府完全可以有所作爲,如制定一些傾斜政策,延長專利保護期,給予稅收優惠政策等,讓企業可以在一個相對較長的時間內逐漸收回投資,從而讓新藥以一個適當的價格惠及更多患者。
另一方面,患者也不要只把眼光盯在進口藥、新藥上。腫瘤專家表示,很多老藥療效確切,只不過過了專利保護期,生產企業衆多,因而價格低廉。在經濟承受力有限的情況下,選擇這類藥品不僅安全有效,而且可大大降低治療費用。
當然,沒有任何一個藥價可以滿足所有人的需要。保障低收入人羣也能享受到基本的醫療服務,正是作爲公衆利益的代言人的政府應該從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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