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對原來僅由各地審批的藥品廣告進行監管。昨天,國家藥監局制定並下發了《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複審制度(暫行)》。
根據新制定的廣告複審制度,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進行審查,並對審查批准的相關廣告負責。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審查批准的廣告,必須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國家藥監局廣告審查監督辦公室負責對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廣告審查工作進行監管,對於不符合規定的廣告將責令改正。
國家藥監局表示,對責令改正的相關廣告,如原廣告審查機關有異議的,國家藥監局將組織複審。有關負責人表示,複審是指對已經批准的可能違反有關規定的相關廣告進行重新審覈。對評議內容分歧較大的廣告,還將徵求有關專家、廣告監督機關或消費者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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