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萬元!徵“腹”生子
妻子無法生育,深圳一對夫婦網上發帖尋代孕者,要求相貌好大專以上學歷15萬元租金,租用對象是女人的肚子!前天下午,在深圳一家網站的論壇上,一男子發帖徵借腹生子的對象,開價15萬元。他爲何要出巨資請人代孕?他家人是否支持?這會否是個陷阱?帶着這些疑問,記者以應徵者身份與該男子取得聯繫,並於昨日會面。該帖昨日已被網站刪除。
夫妻共同尋找代孕者
昨天中午,發帖男子鍾先生如約出現。令人意外的是,其妻子伴隨而至。鍾先生告訴記者,他和太太都是廣東人,結婚10年有餘,夫妻感情很好,但美中不足的就是一直沒有孩子。主要原因是太太身體不好,不能孕育後代。求子心切的他們,希望孩子身體中流淌着他的骨血,於是有了借腹生子的念頭。對於受孕方式,鍾先生稱可以由代孕者選擇,包括自然受孕或者人工授精方式。談及此,鐘太太的表情顯得有些無奈,她說她相信自己和丈夫之間感情的牢固程度。鍾先生態度堅決地說,不會和代孕者發生婚外情。
爲表示誠意,鐘太太還從提包中掏出結婚證,以及自己不能生育的醫院證明。鍾先生說,尋找代孕者實在是無奈之舉,他們也希望雙方達成共識後,對方能夠出示單身證明、體檢報告等。
代孕酬金將分期付款
鍾先生在帖子內容中留下了自己的QQ號碼,他表示此前已經有一位女士與其聯繫,表示願意考慮成爲代孕者。該女子離婚未孕,需要一筆錢做小生意。
15萬元對於普通人家來說不是一筆小數目。鍾先生和太太一起經營着自己的公司,有一定經濟基礎。與記者談話時,鍾先生不停地搖晃着手中的車鑰匙。他們說,如果代孕對象令人滿意,價錢雙方可以進一步商談。面談中,鍾先生再次強調了他帖子中的要求: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相貌姣好,身體健康等。
至於這筆款項如何交付對方,鍾氏夫妻倆打算採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孕前,交付定金;受孕後支付一筆款項;受孕中期(1-5月)支付一筆;受孕後期(5-10月)支付一筆;孩子落地並完成親子鑑定後支付餘款。至於孩子的性別,鍾先生夫婦表示並不在意。
代孕前要簽訂合約
畢竟是親生骨肉,鍾先生夫妻倆最爲擔心的是孩子的母親將來思兒心切找上門來,打攪其家庭生活。所以,他們避免將具體的家庭住址、公司名稱、個人姓名等透露給對方。鍾先生提出,雙方可以在代孕前擬定一份合約,主要對代孕完成後雙方不再聯繫進行約定。
鐘太太說,自己是個善良有愛心的人,即便孩子不是自己的親生,她將來也會如一個親生媽媽般對待孩子,給孩子提供儘可能好的生活。她說,雙方老人對於夫婦倆此舉也表示支持。“想抱孫子的念頭太強烈了!”
醫院禁止借腹生子手術
無論是人工授精還是體外受精,孩子最後都要在媽媽的肚子裏“瓜熟蒂落”。昨天,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生殖科博士王竹晨告訴記者,鐘太太這種情況,只能通過“借腹生子”才能獲得親生骨肉。但醫院是禁止實施此類手術的。
律師:代孕合同屬無效合同
一方面,衛生部早已明令禁止“借腹生子”;另一方面,我國法律對此並無明文規定。廣東江山宏律師事務所律師葉冰從法律的角度分析說,這就意味着,雙方簽訂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一旦“代孕”母親事後反悔,這對夫妻也無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目前,我國允許實施人工授精和體外受精,但禁止“借腹生子”。2001年8月,衛生部出臺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中就有明文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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