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必理通”、“感冒清”、“白加黑”、“百服嚀”、“泰諾”等藥名,很少有人知道,它們是解熱鎮痛的同一類藥物“對乙酰氨基酚”。今後,醫生在開處方時不能使用“感冒清”等字樣,必須使用藥品的通用名“對乙酰氨基酚”。
昨日記者獲悉,省政府辦公廳已印發了《全省整頓和規範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本月起到2007年6月,河南省將全面整頓和規範藥品市場秩序,恢復醫生用藥品通用名開處方制度。
店鋪掛靠經營將取締
《通知》要求,要從齊齊哈爾第二製藥有限公司製售假藥等案件中吸取教訓,對羣衆反應強烈、社會危害嚴重的突出問題進行整治。
此次專項行動,主要是懲治製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爲,違法藥品廣告得到整治,使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申報行爲得到懲處,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得到有效監測。
針對目前有的單位或藥店採取掛靠經營、私下進藥等違法行爲,省政府要求,依法查處和取締各種形式的無證經營、掛靠經營等違法經營活動,堅決打擊藥品批發企業出租(借)許可證和批准證明文件、代開發票,以及零售連鎖企業不統一配送、門店自行外購藥品和藥品零售企業出租(借)櫃檯行爲。
臨牀用藥要被監控
近年來,一些藥品生產企業過度強化藥品商品名,弱化藥品通用名,甚至通過虛假廣告宣傳混淆視聽,“一藥多名”現象日益嚴重,給病人用藥帶來隱患。“一藥多名”關聯着“藥價虛高”,牽涉着“處方回扣”,隱藏着商家利益。
針對“一藥多名”頑疾,《通知》明確,今後,河南省將規範處方行爲,加強臨牀合理用藥的宣傳、教育、管理與監督,提高臨牀合理用藥水平,逐步實行按藥品通用名開處方。同時,對臨牀用藥進行監控,指導醫療機構實施抗菌藥物用量動態監測的超常預警,對過度使用抗菌藥物的行爲及時予以干預。
違規企業可能禁止生產
今後,藥品生產企業再敢違規生產,將被收回GMP證書,情節嚴重的還將依法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
根據《通知》要求,河南省將對注射劑生產企業、在國家藥品質量抽查中有不合格記錄的企業和在跟蹤檢查中發現問題的企業,重點檢查原輔料購入、質量檢驗、從業人員資質、生產記錄和檢驗記錄是否真實完整、企業質量管理責任落實情況等內容。對違規企業,依法收回GMP證書;情節嚴重的將依法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
擅自開展臨牀試驗將查處
今後,對拒不執行國家法律法規、違法違規審批,以及製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問題嚴重的地區和部門,將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藥物臨牀前研究開發機構和藥物臨牀試驗機構,如果弄虛作假、管理混亂,不能保證研究工作真實,不能保障受試者的安全和權益,擅自開展藥物臨牀試驗的,將依法予以查處。
同時,加大對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監測力度和對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等廣告活動主體的監管力度,對於新聞媒體發佈虛假違法廣告,將進行責任追究,將違法廣告公告主體趕出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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