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總工會昨日透露,廣州市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計劃將於明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符合條件的職工只要每年繳納50元(其中廣州市總工會補助10元)即可享受最高可達上萬元的保障金。從明天開始,廣州市職工即可向所在單位工會申請參加廣州市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計劃。
據瞭解,廣州市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計劃是以廣州市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爲依託,並作爲廣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補充而推出,旨在進一步減輕職工在醫療費用方面的負擔。該計劃主要由廣州市總工會發起,廣州市職工濟難基金會組織運作,職工可自願參加。
據廣州市總工會生活保障部部長衛寶銘介紹,此次推出的廣州市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計劃保障範圍包括已經參加廣州市基本醫療保險並有工會組織的單位的在職職工(不包括任何原因已經辦理了離退休手續人員和辦理了離退休手續後返聘的人員)。廣州市職工只要符合以上兩個條件,均可由本單位工會統一組織參加該計劃。而未參加廣州市基本醫療保險或者所在單位沒有工會組織的在職職工則包括在該計劃保障範圍內。
據悉,廣州市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計劃以1年爲1期,參保金額爲每人50元(其中廣州市總工會補助10元),也就是說,每個職工實際只需交40元即可參保。保障期限爲當年1月1日零時起至12月31日24時止。期滿可辦理續保手續。
職工所繳納的參保費將由廣州市職工濟難基金會統一管理。參保職工在廣州市社保經辦機構認定的定點醫院進行住院治療及其認定的異地就醫住院治療後,在《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用住院結算單》及其相對應的《住院收費收據》開出之日起90天內(逾期視作放棄)向廣州市職工濟難基金會提出申請,經審覈即可獲得相應額度保障金。保障金額將按照(本年度累計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每次住院醫療費用-自費費用)×10%來計算,最高保障金額可達萬元以上。據瞭解,特定門診項目或一般門診則未列入保障責任範圍。
據悉,新參加該計劃的職工將實行30天免責期。在保障免責期內住院的醫療費用將不予保障。而在參加該計劃期滿前兩個月至期滿後15天內辦理續保手續的,則不再實行免責期,超過期滿後15天辦理續保手續的,仍將有30天的免責期。由於工傷(職業病)、生育及計劃生育費用已另有保險,所以工傷(職業病)、生育及計劃生育費用也被列爲職工住院醫療保障計劃的除外責任之內。
參加廣州市職工特種重病互助醫療保障計劃的職工,也可以同時參保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計劃,只要條件符合,即可同時獲得兩種保障金。
職工在原單位如果已參加該計劃,一旦跳槽的話,保障關係將如何處理呢?衛寶銘告訴記者,如果職工因工作變動到有參保的新單位的,保障關係可以辦理轉移手續。而如果職工在原單位已參加本計劃,因工作變動到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新單位或失業期間的,其餘下的本計劃保障期限,是否享受本計劃待遇與是否繼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包括靈活就業者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相聯繫。也就是說,如果因爲各種原因基本醫療保險停保的,該計劃責任也同時停止。而如果在該計劃保障期內恢復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後,也將同時恢復其相應的該計劃待遇。
在職職工參保或續保後,在保障期內辦理退休的,可繼續享受本計劃待遇至保障期滿止,不再辦理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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