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參加醫療保險當然是好事,那也要單位願意出錢才行啊。”聽說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出臺了農民工可以參加醫療保險的新政策,來自寧鄉的農民工黃師傅有點將信將疑。
黃師傅在長沙市新中路口附近某工地做工,按他的說法,“如果做事出了意外受傷,施工單位還是會按比例負擔一些費用,但平常有個病痛就全靠自己了。”而按我省勞動保障部門昨日公佈的《關於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的指導意見》,所有用人單位都應當在招用農民工的30天內,爲他們辦理醫療保險的參保手續。
要用人單位自願拿錢爲農民工辦醫保顯然有難度,這一利好政策能否惠及廣大農民工?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醫保處副處長張佳之說,如果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參保或及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農民工因病發生的醫療費用,單位要參照當地農民工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予以報銷。否則,農民工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