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太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驚曝,省城11家知名醫院在臨牀中居然使用非法體外診斷試劑,直接影響到患者疾病診療的準確性。
體外診斷試劑是在臨牀疾病診斷中進行檢測檢驗的醫療器械或藥品,用於抗體、病原體、腫瘤因子等的檢驗或篩查。使用未經批准註冊、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合格證的體外診斷試劑,不能夠保證檢測檢驗數據的準確性、有效性和穩定性,將導致出現診斷不真實,甚至做出錯誤的診斷結論。
太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接到羣衆舉報後,對省城醫療機構進行大規模調查,發現山西省人民醫院、山西省第二人民醫院、山西省腫瘤醫院腫瘤研究所、山西省兒童醫院、太原鐵路中心醫院、山西中西醫結合婦科醫院、太原市人民醫院、太原市太航醫院、國營大衆機械廠職工醫院、太原市萬柏林區中心醫院、山西黃河醫院等11家醫院在臨牀中使用非法體外診斷試劑。而這些體外診斷試劑,大部分由標示爲福建三明市藍波生物技術研究所生產,該所繫無《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單位。對此,太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依據《藥品管理法》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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