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日本厚生勞動省派出專人,前往愛媛縣宇和島市德洲會醫院,調查該院醫生摘除病人器官,進行器官移植的事件。連日來,日本媒體連篇累牘地報道了愛媛縣宇和島市德洲會醫院,用摘除的其他病人的腎臟進行多例腎臟移植手術的消息,爭論有關醫生的大膽行爲是否違反日本器官移植法以及醫生職業規範。日本厚生勞動省對這一事件也異乎尋常地重視,派出專人到該醫院,從7日開始進行徹底調查。
相關法律不夠健全 當事人稱行爲合法
宇和島德洲會醫院的泌尿科主任醫師萬波誠是一位經驗豐富的腎移植手術專家,多年來進行了許多例腎移植手術。但是,經過初步調查和統計,萬波誠醫生在近年來的腎移植手術中使用的腎臟,都是從其他泌尿病、腎病患者,有的甚至是腎癌患者身上摘除的腎臟;萬波誠醫生還與岡山縣、香川縣、廣島縣以及鹿兒島縣的幾名醫生組成了一個“合作網絡”,建立了一條腎臟手術摘除—運送—移植的“流水線”,從2004年4月以來,在這幾名醫生所在的醫院,共有11例腎病患者的腎臟被摘除,並被運送到萬波誠醫生處,用於腎移植手術。
日本在1996年出臺了《器官移植法》,但該法在移植臟器的提供和接受方面的規定,僅限於嚴禁進行臟器買賣和從事資格認定之外的臟器提供介紹行爲等內容。日本移植學會也制定有從業醫師的行爲規範,要求醫生必須盡職盡責地向臟器提供方和接受方進行說明和解釋,在得到明確的允許和同意後才能做移植手術,不過這只是學會內的規定,並沒有法律效力,對學會以外的人也沒有約束力。
萬波誠等醫師多年來就一直沒有加入日本移植學會。萬波誠等醫生認爲,他們用摘除其他腎病患者的腎臟進行移植手術,目的是爲了治病救人,一方面治療了腎癌等患者的疾病,另一方面對本應丟棄的有病腎臟作必要的技術處理並“加以利用”,用到迫切需要、等待移植腎臟的病人身上,緩解甚至解除了許多必須依賴腎透析才能生存的患者的痛苦,這對腎臟移植提供方和接受方都是有益的;而且,這些手術都是經過患者及其家屬口頭同意後進行的,他們也沒有從中牟取不當利益,其手術和治療不存在違法行爲。
有病腎臟能否再利用 政府稱將完備移植法
但是,有醫學專家指出,事件的焦點問題是這些有病的腎臟,從醫學、倫理的角度能否再被“廢物利用”,萬波誠等醫師摘除病人腎臟是否妥當也存在爭議。一些專家認爲,在萬波誠等人所做的腎臟摘除手術中,有好幾例是尿道狹窄症,這並不一定非要摘除腎臟才能治療;即使是腎腫瘤乃至腎癌的病例,也應儘量進行保守治療。如果手術摘除的腎臟可以移植,那麼也應該首先考慮做摘除手術的患者本人,否則其低下的腎功能可能使病人日後也會成爲新的腎移植等待者;如果是無法醫治的有病變的腎臟,那麼移植給別的患者也是於事無補,沒有意義,只徒然增加病人的痛苦和家庭的負擔。
此外,還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在醫生的醫療行爲過程中,必須要有正當的治療理由、符合醫學科學的正確方法,患者的知情權和同意權也是必要的要件之一。如果在摘除病人腎臟時,沒有得到確鑿的書面同意或允許,根據日本刑法和醫事法,有關醫師可能會因傷害罪受到處罰。
日本法務省幹部表示,將以此事件爲契機,儘快完備有關器官移植的法律規定,進一步規範醫生的醫療行爲,保持患者的合法權益。
據瞭解,與歐美等國家相比,日本的器官移植領域“門檻”要高出許多,大部分的日本人出於傳統的觀念,對向自己親屬以外的人提供可移植的器官態度消極。去年一年中,日本有1萬2千多人等待進行腎臟移植,但實現腎臟移植的只有1/80的160人,這一比率僅爲歐美的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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