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常委會昨天下午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對於性騷擾行爲界定了5種具體形式,與此前上海市人大所界定的大同小異。
《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禁止以帶有性內容或與性有關的肢體行爲、語言、文字、圖片(像)、電子信息等形式,違背婦女意志,故意對其實施性騷擾。”同時,明確“對婦女實施性騷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受害人可以提請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爲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安徽省的法學專家認爲,這一規定對性騷擾的具體情形作出了明確規定,使打擊性騷擾行爲更具有可操作性。這表明,在婦女面前講“葷段子”,或者故意發送黃色信息,都可以構成性騷擾。
省婦聯副主席刑江霞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省婦聯沒有做過關於性騷擾的調研,也沒有接到過相關投訴,所以無從掌握我省婦女遭遇性騷擾的現狀。儘管如此,《辦法》仍規定:婦聯、法援機構和公安等有關單位應按照各自職責爲受害婦女提供幫助;用人單位和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應當採取措施預防和制止對婦女的性騷擾。
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吳斌介紹,今後可能還會出現新的性騷擾形式,有待於將來修訂地方法規時予以完善。針對婦女對男性實施性騷擾問題,吳斌透露:在《辦法(草案)》審議過程中,也有組成人員提出這一問題。但是考慮到目前受性騷擾的人羣絕大多數是女性,加上立法保護男性利益尚不成熟、不具有普遍性,所以對此暫不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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