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山東省衛生廳瞭解到,我省爲確保各公立醫療機構的公益性質,明確要求在“以藥補醫”機制未改變前,各公立醫療機構銷售藥品加成率不得超過15%。同時嚴格醫療收費監管,切實降低羣衆就醫費用。
據瞭解,省衛生廳要求,各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統一醫療服務收費項目和內容,嚴禁醫療機構在國家規定之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分解項目或比照項目收費。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全面取消內部自行設置的向患者搭售與醫療無關的用品及其他有償服務項目。建立行之有效的監督檢查機制,特別是要重點加強對重症監護病房和手術室的收費標準,重點規範常見病、多發病和其他高費用診療項目,採用適宜技術,避免過度醫療。
今年內全省縣級(二級)以上醫院要普遍實行院務公開,普遍設立惠民門診、惠民病牀。醫療機構要公示常規醫療服務價格、常用藥品和高值醫療耗材的價格,嚴格執行費用查詢和住院費用清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佈本地區醫療機構的服務質量、門診及住院平均費用、藥品價格、主要單病種費用及醫德醫風投訴處理情況等信息,自覺接受羣衆和媒體監督。
省衛生廳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將重點查處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亂收費、濫檢查、收紅包、拿回扣等違規違紀行爲,會同有關方面查處一批重點案件。對屢禁不止、頂風違紀、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的當事人,從嚴從重處理;對於疏於管理、糾風不力,發生較大的醫德醫風問題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根據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警告、降級、停業整頓等處理,並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