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那些有性別錯位症狀的孩子,如果醫生做了干預治療,將有可能造成傷害;但是如果不做干預治療,也可能會造成另一種傷害。
去年的某一天,薩利·瓊斯發現她兒子尼克手裏拿着一把刀,正在打算割自己的男根。
作爲母親的薩利看到兒子揮刀自宮,卻並不奇怪。5歲時尼克就曾宣稱:“上帝犯了一個錯誤,我一生下來就應該是女孩。”只要一有機會講話,現已13歲的尼克就堅稱他是真正的女孩。由於打扮得像個女孩,他長久以來一直受人欺負和捱打。
尼克的心理和生理性別似乎完全不同,這是一種叫做性別認同障礙(GID)的疾病。很多人理解變性的成年人,卻對青少年或者更幼小的孩子所表現出的同樣問題毫不關心。如果成年人夠幸運,他們可以通過外科手術來變性。但是現在對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很多地區卻沒有這樣的選擇機會。不過,在一些特別的情況下,少數醫生已經開始給年輕的孩子用藥,最小的孩子年齡只有12歲。
一種非典型的性發育
青少年變性治療是一個困難重重的區域,原因是當一些有性別錯位的孩子長到成年的時候,他們又開始喜歡原來的性別了。同時,一些孩子在度過原本的青春期並逐漸顯現出他們強烈牴觸的性別特徵時,卻經歷了可怕的傷痛。即使在專家之間也存在着對最佳治療方法的激烈辯論。最早對性別認同障礙的孩子採取治療的荷蘭心理學家配吉·科恩-科特尼思說:“有人恨我做的事。”
雖然這種孩子會拒絕自己性別的遊戲、活動和衣服,但此病並不是男孩行爲舉止像姑娘或女孩像假小子那麼簡單。患病的男孩經常聲稱他們厭惡自己的性器,願意男根消失;患病的女孩則聲稱她們不想有胸部發育和例假,希望能長出男根。
目前,人們還不瞭解性別認同障礙在孩子中的發生率,很多做了變性手術的成人都說他們小時候就感覺自己“被安錯了身子”。成年人做男變女手術的比例估計是1/12000,女變男的手術比例是1/30000。不過,變性人團體聲稱實際的變性發生率要遠遠高於估計的數字——全球有幾十萬到幾百萬。
一些精神健康專業人士認爲易性癖是在早期童年時某些事件誘發的心理問題。但其他人卻認爲易性癖具有生物學原因。1995年,《自然》雜誌刊載文章,披露男變女的變性人在其大腦牽扯到性行爲的關鍵區域與常人存在差別。至今,天生本質與後天養育環境對該病的影響仍然是個謎。
我們的身體性別早在子宮裏的時候就被基因決定了。受精後3周,不論是男性還是女性胚胎都有了“不分男女的”原始生殖器。當胚胎長到8周的時候,男性胎兒發育產生睾丸激素,觸發了男性生殖器發育;而由於缺乏睾丸激素,女性胎兒就走上了女性的發育道路。
現在,人們還不清楚“正常的”性別身份的感覺是如何發育的。衆所周知,孩子似乎在很小的時候就發育出天生的是男是女的感覺。大約2歲的時候,就能分出自己所屬的性別。6歲的孩子已經知道性別是固定的,不會隨着年齡的增加而改變。
男孩的青春期通常在10歲到14歲開始,女孩的青春期通常在9到13歲開始。倫敦塔維史托克診所的兒童精神病專家多梅尼科·德切利說:“一種不典型的性發育,對青春期的孩子來說,可能是一種非常強烈的和痛苦的經歷。”
那麼,醫生能做些什麼?即使對於變性的成人,變性治療也是頗受爭議的。變性的第一步是採用嚴格的心理學評估,絕大多數個體需要再過幾個月再實行手術,爲的是證明他們的目標性別與委託相符。
延緩措施:服用藥物
在我們的一生中,性激素(雌激素和睾丸激素)維持了正常生殖器官的功能,並能使我們身體其他部分保持健康。而性激素正常分泌又依賴於一種“促性腺激素釋放激素”的釋放。變性治療的第一步,是要服用一種阻滯劑——它通過阻止促性腺激素釋放激素釋放,進一步阻止絕大多數自然性激素的產生;之後纔開始服用目標性別的激素。
最早給青少年做變性手術的是荷蘭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醫學中心的一個組織,由科恩-科特尼思與激素專家亨利埃特·迪樂馬瑞旺·魏爾牽頭。他們所做的第一個病例是在15年前,當時,迪樂馬瑞旺·魏爾認定一個12歲的小姑娘確實要變性。這個孩子很聰明,學業也非常成功,但是她對青春期的發育感到很沮喪,曾自己把胸束起來。
那個時候,促性腺激素釋放激素的阻滯劑已經開始應用在控制青春期過早到來的孩子,通常是用在8歲前就開始青春期發育的孩子。一旦停止給藥,青春期即重新開始,基本上沒有副作用。迪樂馬瑞旺·魏爾給她使用阻滯劑後,那個孩子心理上感覺很好。在17歲的時候,病人接受了睾酮治療並做了女變男的外科手術。現在他是一個成功的獸醫。這些年中,荷蘭小組治療類似病例都有嚴格的標準。最重要的是,這些10來歲的孩子都必須通過嚴格的心理評估以確定他們是不是真的患有持續性性別認同障礙,還要考察他們心理的穩定狀態以及是否有可以承受的家庭。
荷蘭小組對16歲以下的孩子只給予促性腺釋放激素阻滯劑,因爲人們認爲這種藥物的效果是可逆的。這樣,孩子就可以通過一個人工“轉變”的青春期。醫生們說:他們的病人比那些被迫度過他們本來性別青春期的孩子心理上感覺要好。畢竟,如果想做女人,還是沒有那麼人高馬大的身材和鬍子拉碴比較好。
在過去的幾年中,世界上少數診所開始仿照荷蘭小組的做法。2004年,澳大利亞的醫生因爲同意給一個13歲的孩子做變性手術而不得不上法庭,這個孩子的手術是澳大利亞青少年變性的第一例。該國另外一個類似病歷目前還在對簿公堂。2007年2月,德國12歲的吉姆(原來叫提姆)因爲不實的報道“最年輕的變性人”成了當地的新聞人物(其實荷蘭小組很早以前已經給12歲的孩子做了變性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