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婦在手術檯上等着用血,醫院卻無血可輸,家人要求抽血應急,以“不得私自採血”被拒,最終母嬰雙亡。這起悲劇發生在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達茂旗烏克鎮廠漢村庫倫點素村。
剖腹產手術大出血
4月15日晚,懷胎足月的李林桃感覺肚子疼,家人將她送到了百靈廟鎮達茂旗婦幼保健所。“醫院爲我妻子做了檢查後,一切都很正常,可以正常分娩。我心裏還很踏實,畢竟這是正規醫院,醫療條件也好,妻子的體質也不錯,我想不會出什麼事兒的。”李林桃的丈夫胡海龍回憶說。
然而事與願違,4月16日10時,李林桃被推進產房,接下來的生產並沒有像預料的那樣順利,後來醫生決定做剖腹產。手術中,李林桃出現大出血,進入病危狀態。
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更是讓他們想像不到。“折騰到下午2時左右,醫院要我們交血液費用時,我們才知道醫院和達茂旗儲血庫都沒有與產婦血型一致的血液,要從包頭市中心血站調運。由於情況危急,我們要求抽自己家人的血液,但是醫院以‘根據規定不允許私自採血’爲由,一直沒有得到該醫院負責人的同意。由於包頭市中心血站距離達茂旗有一定的距離,血液第一次輸進病人體內時,已經是3個小時以後了,即當天下午5時多。第二次血液調來沒有多久,大概是18時左右,我們被告知孩子和大人都沒有保住……”
輸血不及時釀慘劇
4月17日,事件發生的第二天,在達茂旗衛生局的牽頭下,醫院相關的負責人、醫務人員和達茂旗儲血庫工作人員以及李林桃家屬召開了協調會。無疑,李林桃母嬰死亡的原因成爲了焦點問題。
據達茂旗婦幼保健所主治大夫王秀珍介紹,4月16日凌晨2時20分,孕婦入院時,宮縮得厲害。11時多,醫護人員發現有子宮破裂的先兆,於是決定馬上對她進行剖腹產手術。手術當中出現大出血,需要輸血卻沒有血源,產婦失血休克,致使其多個器官衰竭而死亡。
一位參與救治的大夫描述了另一個細節:“4月16日15時,我接到田所長的電話後,去了手術室,當時產婦處於麻醉狀態,正在等血液到來,血壓基本沒有了,心跳很微弱,17時多終於從包頭市中心血站送來了1000毫升血液,輸血後,產婦有了血壓,等到第二次血液送來時,產婦呼吸心跳已經停止。”
從各方面的觀點看,李林桃母嬰死亡的原因主要是由於沒有及時輸血所致。那麼,作爲負擔達茂旗供血任務的儲血庫當時爲什麼沒血液呢?據瞭解,包頭市各旗縣區醫療機構的儲備用血採用由旗縣區設立的儲血庫報送儲用血計劃,包頭市中心血站採集、配送的方式。達茂旗血庫設在達茂旗醫院,不但爲本地醫療供血,而且還擔負周圍地區的供血任務。
達茂旗婦幼保健所副所長郝萬曙給記者介紹說:“李林桃做手術的前一天,達茂旗醫院實施的一例手術將儲血庫的儲備血用完了,還未補充血液。”
到底該誰擔責
據瞭解,4月16日14時左右,達茂旗婦幼保健所急需用血,在儲血庫無血的情況下只能從包頭市中心血站調血,而一般情況下,包頭市到達茂旗百靈廟鎮開車最快需要3個小時左右(途中有限速路段),在這樣緊迫的情況下,當地醫療部門爲何不能進行現場緊急採血呢?
這樣的疑問當時在現場的李林桃的親屬們也提出過。“由於情況危急,我們要求抽自己家人的血,但是沒有得到該醫院負責人的同意。由於包頭市中心血站距離達茂旗有一定的距離,我們很擔心產婦的安危,於是打電話找來了達茂旗一位旗委副書記,但是院方領導依然沒有同意現場採血。”
對於當時因何未能實施緊急採血的問題,醫院和儲血庫都顯得非常無奈。據達茂旗儲血庫負責人介紹,4月16日14時多,他們接到達茂旗婦幼保健所用血電話,於是馬上向包頭市中心血站調血液。同時他介紹,達茂旗儲血庫只有儲血和供血功能,根據相關法律,儲血庫不允許採血。
而達茂旗婦幼保健所一位負責人也說了他們的苦衷:“4月16日13時20分左右,產科說上午的產婦需要手術,急需用血,我便和達茂旗儲血庫索要血液。我們一直在催促他們儘快送來血液,而且我們醫院也沒有采血資質,按照規定不允許私自採血,在情況危急的時刻,我請示了包頭市中心血站,徵求可否自採血,但是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等了一會兒,我們再次進行了請示。但是最終因爲血液採集後的加工條件要求非常高,況且醫院沒有采血的設備,所以沒有能夠採集血液。”
對於這樣的解釋,胡海龍極爲不滿:“住院的孕婦在生產時什麼意外情況都可能發生,對於我妻子的手術,醫院應該在術前就備好定量的血液,防止意外發生。”
6月20日,包頭市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辦公室的5名專家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相關規定,得出結論,一致認定此病例已經構成一級甲等醫療事故,由院方承擔主要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