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環保總局12日在合肥召開的一次專門會議上高調公佈一系列新措施,發誓要使用“鐵腕”手段去治理重點湖泊的水污染問題,以緩解公衆正在日益上升的擔憂生態安全的情緒。
隨着太湖、巢湖、滇池等重點湖泊相繼暴發嚴重藍藻污染並威脅到居民飲水安全,中國環保部門受到生態環境繼續惡化的巨大壓力。太湖、巢湖、滇池曾花費鉅額污染治理經費,但收效甚微。
太湖最近暴發的一次大規模藍藻污染曾致使無錫數百萬居民供水中斷。中國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擔心,嚴重的環境問題可能會引發社會危機。
周生賢在合肥召開的2007全國湖泊污染防治工作會議上宣佈了治理太湖、巢湖、滇池的一系列新措施。
根據周生賢提供的信息,中國將在太湖、巢湖、滇池流域制定更嚴格的環保標準,包括環境准入標準、工程治污標準、排污收費標準,並一律停止審批和建設排放含氮、磷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新建項目。
太湖流域將依照發達國家對工業企業排放的要求,制定新的標準;巢湖和滇池流域也要出臺更加嚴格的工業企業氮、磷排放標準,對2008年6月底前達不到新排放標準的企業,一律停產整頓或關閉。
中國將進一步擴大“區域限批”的範圍,包括:未完成淘汰落後產能任務的地區;環境違法現象突出的地區;超過總量指標、重點項目未達到目標責任要求的地區;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後、不落實收費政策、污水處理廠建成後一年內實際處理水量達不到設計能力60%的地區,以及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但無故不運行的地區。
中國將採取“高限處罰”措施:對惡意排污行爲實行重罰,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對長期超標排污的、私設暗管偷排偷放的、污染直排的、存在重大污染隱患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對建設項目未批先建、未經驗收擅自投產的,一律停產停建;對治理無望的企業和落後生產能力,一律關閉取締;對基層政府出臺的違反環境法律法規的“土政策”,一律取消;對於違法排污造成嚴重損失、觸犯刑法的企業,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還將嚴格控制湖泊圍網養殖規模,推廣湖泊自然放養,所有湖泊現有圍網養殖面積一律不得再擴大,並在三年內逐步降到科學合理的水平。太湖、巢湖、滇池流域要於2008年底前全面取消湖泊圍網養殖,最高水位線外1公里範圍內禁止魚塘養魚。
另外,所有重點湖泊最高水位線外1公里範圍內,禁止從事種植蔬菜、花卉等施用化肥強度大的農業活動;劃定畜禽禁養區,禁養區內不得新建任何畜禽養殖場,已建的畜禽養殖場要限期搬遷或關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按照工業污染源管理方式實行監管,確保達標排放,太湖流域2008年6月底前不能達標排放的要予以關閉。
中國湖泊生態功能退化問題十分突出。由於盲目圍墾,過度利用水資源,湖泊面積不斷減少甚至消亡。全國每年平均有20個天然湖泊消亡,最近50年已減少約1000個內陸湖泊。
2006年,中國地表水總體水質屬中度污染,在國家地表水監測斷面中,I至III類、IV至V類和劣V類水質的斷面比例分別爲40%、32%和28%。
國家環保總局近期對淮河、海河、黃河、長江及重點湖泊進行了專項檢查,11個省區的126個工業園區,87.3%存在着違規審批、越權審批、降低環評等級等環境違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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