謎團:“可以不予錄取”爲何變成“不予錄取”
在近日對小陽(化名)的採訪中,這位因患1型糖尿病被山東中醫藥大學取消入學資格的小夥子向記者表達了自己的困惑:“對於患了糖尿病的學生,爲什麼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寫的是‘可以不予錄取’,到執行時就變成了不予錄取?”
無獨有偶,在今年的11月14日聯合國糖尿病日,某媒體曾就糖尿病孩子入學問題作過調查,該報記者致電北京10多所高招辦諮詢“患有糖尿病考生是否能報考”時,得到的答案都很肯定:“不能。”高招辦的解釋是:“這不是我們學校的規定,是上級部門的規定。”
顯然,在到底錄取不錄取這個問題上,《意見》並沒有把話說死,學校仍然有自行裁量的空間。那麼,在學校自行裁量時,爲什麼有商榷和衡量空間的“可以”變成了無迴旋餘地的“不能”?這個謎團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在困惑的同時,年紀輕輕的小陽似乎也在幾天的風波中迅速成長起來,初步洞悉了謎團背後的端倪……
小陽:願意自擔醫療費
在12月4日對小陽的採訪中,小陽告訴記者,只要能復學,他願意向校方承諾自付醫療費。
小陽是在對校方退學決定的申訴材料上作出這一表態的。小陽的代理律師王美中告訴記者,在學校作出取消小陽入學資格之後,他指導小陽遞交了一份申訴材料,材料稱小陽的身體狀況完全可以應付大學學習,希望校方能儘快恢復他的新生身份。
小陽靠母親在南方打工支持學業,儘管家境不富裕,但他還是在母親的支持下明確表達了對復學的強烈渴望:“只要能上學,我自己承擔治療糖尿病的所有醫藥費。”
據悉,該校另一位因糖尿病被取消入學資格的學生,其家長也曾多次向校方作過同樣的表態和承諾。
爲什麼要反覆強調自擔醫藥費?王美中律師分析說:“學校這樣做有自己的考慮,按照現在的大學生醫療制度,如果開了小陽這個‘口子’,校方會擔憂有更多這樣的學生入學,到時,校方將很難承受醫療費用。”
學校:患病學生“造成很大壓力”
王美中的分析不是沒有依據。校方的這一擔憂在11月30日作出的《關於取消患1型糖尿病新生入學資格的情況說明》(以下簡稱《說明》)中得到體現。
校方在《說明》中特別公佈並指出:“近3年,我校用於學生住院費用達230餘萬元,遠遠超出了公費醫療撥款額。”
校方還在《說明》中強調:“入學前患病的學生,保險公司不予辦理醫療保險。這些學生入學後,其醫療費用將全部由學校承擔,而上級撥付的醫療費不足,每年均超支,超支部分實際上是由學校負擔,給學校辦學造成很大壓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近3年內,該校就有兩名學生患了白血病,《說明》稱“學校已經爲其支付醫療費50餘萬元”。
校方稱,在處理小陽事件的過程中,“也曾考慮與學生及家長簽署相關免責協議,但經諮詢律師,認爲此做法只具道德約束力,不具法律效力而未簽署”。
根源:大學生醫保制度亟待建立
山東中醫藥大學在《說明》中提供了目前在校學生的醫療費用情況。“上級撥付醫療費,每生每年60元。我校將30元發給學生自願參加醫療保險。如遇學生住院,先由保險公司據情支付醫療保險費,學校負擔醫療費用的主體部分。”在此情況下,學校很容易在醫療費支出方面有所顧慮,本着“少少益善”的原則,儘量少開藥、少轉院並少錄取會導致醫療費大筆支出的患病學生。
據瞭解,目前相當一部分大學都在執行着像山東中醫藥大學這樣的公費醫療制度。隨着大學擴招,還有一些高校自己組織一些保障或參加商業保險來解決醫療保障問題,但無論是哪種情況,糖尿病大學生都遭遇到了現實的尷尬:公費承擔不足,商業保險拒保。對於糖尿病大學生的醫保,目前仍是空白。
校方在《說明》中呼籲,希望能明確相關政策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完善大學生的社會保障機制。
對此,相關政府部門表示目前不接受記者採訪。記者在中國政府網站搜索到了今年8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的表態:大學生醫療保障問題比較複雜,有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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