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改報告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陳竺在作報告說明時稱:
醫改報告26日終於提交至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審議。雖然報告並未詳述醫改具體方案,但其對“堅持公共醫療衛生公益性質”,“實行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等關鍵問題的重申,讓公衆對於方案的框架有了一個大致的判斷。
共22頁的醫改報告可謂千呼萬喚始出來,2006年8月國務院成立了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部際協調小組,由發改委、衛生部牽頭,協調16個部門共同研究改革問題。隨後研究人員提交的9套醫改方案輪番“亮相”。今年10月十七大期間,衛生部負責人稱,醫改方案有望年內出臺。昨日,衛生部部長陳竺受國務院委託向會議作報告說明時也表示,國務院已初步確定了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總體框架,並將儘快拿出人民滿意的醫改方案。
-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2020年將覆蓋城鄉
報告用了近一半的篇幅闡述深化改革的基本思路以及下一步工作部署。並延續了十七大報告中對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的闡述,再次重申醫改的指導思想是: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和爲人民服務的宗旨,堅持預防爲主、以農村爲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實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分開,着眼於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強化政府責任和投入,完善國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體系,加強監督管理,創新體制機制,鼓勵社會參與,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不斷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到2010年,在全國初步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框架,努力緩解城鄉、地區、不同收入羣衆之間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差距擴大的趨勢,有效緩解人民羣衆看病就醫突出問題。到2020年,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形成多元辦醫格局。
-藥價將降低醫療服務將提價
社會輿論倡導了多年的醫藥收支分開在報告中得到體現,報告提出將逐步取消以藥補醫機制,切斷醫院運行與藥品銷售的利益聯繫,降低藥品價格。採取增加財政補助、適當提高醫療服務價格等措施,完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規範收支,加強財務監管。改革人事制度,完善分配激勵機制,體現醫務人員的技術勞務價值,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不斷提高醫療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公共衛生服務將主要通過政府籌資
對於醫療衛生服務究竟應該“政府主導”還是“市場主導”一直爭論不休。前者主張政府投錢給公立醫院,維護其公益性,政府免費或部分免費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後者主張政府減少對醫療服務提供領域的直接干預,向各種資本開放醫療服務市場,政府作爲醫療籌資的主體,向醫療機構購買醫療服務。
醫改報告中明確強化政府責任和投入。確立政府在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的主導地位。公共衛生服務主要通過政府籌資,向城鄉居民提供均等服務。基本醫療服務由政府、社會和個人三方合理分擔費用。特需醫療服務由個人付費或通過商業健康保險支付。建立和完善政府衛生投入機制,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政府衛生投入責任。
-政府投入將兼顧醫患雙方
政府投入究竟應該補供方(即醫院等)還是補需方(即患者等),對此也有不同看法。報告在明確中央和地方都要大幅度增加衛生投入,逐步提高政府衛生投入佔財政總支出比重,提高政府衛生投入佔衛生總費用的比重的同時,指出政府投入兼顧醫療服務供方和需方。而政府新增衛生投入重點用於公共衛生、農村衛生、城市社區衛生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
-醫療機構將實行屬地管理
報告提出,將積極推行醫療機構屬地化全行業管理。所有醫療機構,不論所有制、投資主體、隸屬關係和經營性質,均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公立醫院要遵循公益性質和社會效益原則,堅持以病人爲中心,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明確政府和醫院管理者的責權,實行院長負責制,形成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制衡,有責任、有激勵、有約束、有競爭、有活力的內部運行機制。
-收入上交財政支出由財政撥款
爲了逐步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藥補醫的機制,報告中稱,將實行公共衛生機構全額預算管理,也就是將公共衛生機構的財務收支全部納入政府預算,其收入全部上交財政,支出全部由政府財政撥款。此外由政府舉辦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將探索實行收支兩條線、公共衛生和醫療保障經費的總額預付等多種行之有效辦法,嚴格收支預算管理,探索改革藥品價格加成政策,逐步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藥補醫機制,維護公益性質。
以往一些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往往通過多賣藥、拿提成來增加收入,這樣患者或者是拿了大劑量的藥,又或者拿到的藥未必對症,如果能實行醫療機構全額預算管理或經費總額預付,那麼醫生可保生計,藥費也無法再納入私囊了。
報告摘要
-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和爲人民服務的宗旨,堅持預防爲主、以農村爲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實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分開。
-逐步提高政府衛生投入佔財政總支出比重,提高政府衛生投入佔衛生總費用的比重,政府投入兼顧醫療服務供方和需方。
-政府新增衛生投入重點用於公共衛生、農村衛生、城市社區衛生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
-實行醫藥收支分開管理,逐步取消以藥補醫機制,切斷醫院運行與藥品銷售的利益聯繫,降低藥品價格。採取增加財政補助、適當提高醫療服務價格等措施。
-所有醫療機構,不論所有制、投資主體、隸屬關係和經營性質,均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
關鍵數字
4億城鄉居民未被醫保制度覆蓋
2008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覆蓋到所有農村
2010年在全國初步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框架
2020年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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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城鎮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提至80元
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副司長餘功斌26日說,2008年政府將提高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財政補助水平,財政補助標準將從現行的40元提高到80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標準從20元提高到40元。
餘功斌介紹,隨着國家經濟實力的提高、財力的增強,明年政府將繼續提高對這兩大醫保制度的財政補助水平。餘功斌說,財政部門加大資金投入支持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建設,主要是爲了解決老百姓有錢看病的問題。
專家觀點
中國醫藥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劉國恩:政府補貼需方的核心是要爲基本醫保買單
“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爲羣衆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促進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昨日,陳竺在報告中明確了我國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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