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省城鄉醫療救助對象達到258萬人次,比上年增長137萬人次,發放醫療救助資金達到4.4億元,比上年增加了2.6億元。
這一可喜變化得益於江西省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進一步完善。省民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去年,醫療救助對象從30萬農村特困戶擴展到所有城鄉低保對象和五保對象,救助對象覆蓋整個城鄉困難羣衆。醫療救助目標也從緩解城鄉困難羣衆因病造成生活困難轉變到保障困難羣衆基本健康權益上來,在基本救助對象中還取消了救助金額的起付線,提高了封頂線。同時,救助內容從大病醫療救助轉變到醫療救助上來,通過實施門診救助和住院救助,兼顧小病醫治和慢性病救治,並幫助救助對象參加城市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在醫療救助的具體實施過程中,江西省也探索出一套“醫前介入、病中救助、事後結算”的新機制。對城鄉低保常補對象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等無錢治病的人員,其所患疾病得到定點醫院確診後,可憑住院卡或《疾病診斷證明》,向當地縣級民政部門申請一定的醫療救助預付款。救助對象住院期間,民政部門跟蹤救助,待其出院後,統一進行結算;對於一般醫療救助對象,則採取按照救助標準、救助對象困難程度、救助病種進行“事後結算”,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實施一次性救助,通過社會化發放將救助資金髮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對一般救助對象,江西省嚴格了醫療救助的申請、審覈、審批制度,做到了“救助名單、救助原因、救助金額”三公開、“村(居)調查情況、鄉鎮(街道)審覈情況、縣級民政部門審批情況”三公佈;對於城鄉低保常補對象和五保供養對象等特困人羣和危重對象,實施簡化手續,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門申請醫前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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