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腫瘤登記中心前不久發佈的《2012中國腫瘤登記年報》顯示,我國每分鐘就有6人被診斷爲癌症,而且近幾十年來我國腫瘤發病率在逐漸增加。在過去的30年裏,各地腫瘤年發病數量大約增長了一倍。
臨牀實踐表明,對付腫瘤,綜合治療更高效,更有助於提高患者的治癒率和生存質量。手術、放療和化療是對付腫瘤的最主要武器,生物免疫治療越來越成爲腫瘤綜合治療的重要組成部分。免疫治療原來被稱爲生物反應調節劑,意在調節機能。免疫治療分爲主動免疫治療和被動免疫治療。
前者包括腫瘤疫苗治療,如宮頸癌疫苗;後者包括過繼性細胞免疫治療和抗體治療,如CIK(細胞因子誘導殺傷細胞)、NK(自然殺傷細胞)療法和抗癌核糖核酸,其中由於NK專門殺傷腫瘤變異細胞、針對性強而被臨牀用得越來越多。相對而言,主動免疫價格更貴一些。
不是所有人都適合免疫治療,什麼人在什麼時機選擇免疫治療,需要臨牀醫生以個體爲中心,認真、科學地把握。
原則上,肉眼可以看到的實體瘤必須先去除病竈,按照指南規範做完放化療後,再用細胞免疫治療。因爲,當腫瘤生長時,人體的免疫功能受到抑制,此時無論用何種免疫治療,意義都不大。當腫瘤細胞數>109時,只能靠外力清除腫瘤,指望細胞免疫治療能把病竈縮小,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對早期腫瘤患者或經過手術及放化療後腫瘤負荷較小的患者效果好。它對於手術、放化療或造血幹細胞移植後患者體內微小殘留病竈的清除,防止癌細胞擴散和復發,提高患者自身免疫力,減少毒性反應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細胞免疫治療通常在完整療程結束後,過2~3周開始,療程一般做4~6次。輸入免疫細胞時,有的人主張一次輸完,有的願意分3次輸完,後者主要是擔心有發熱反應。每次到底需隔多長時間?目前沒有標準,多數隔1個月,大家都處在摸索中。如經濟允許,建議間隔1個月,連續做3個療程,以後每半年做一個療程。來源:健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