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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週前,中日友好醫院發出招募“試藥者”的啓事,一種名叫“痛風舒”的新藥招募60名試藥者。兩週過去了,向院方諮詢申請的足有幾百人,可是隻有兩人達到要求。“痛風舒”是針對急性痛風病人,並且要在病發48小時之內,在未服用其他藥物的情況下才能試此藥。醫院此前尋找到的符合條件的病人只有6個,可按規定,中日友好醫院必須對60個病人進行實驗,無奈之下院方只好向社會徵召“試藥者”。
一開始每天向醫院諮詢申請的“試藥者”都有幾十人,甚至深圳、山東、天津等地還有患者來電話。但是這“試藥人”可不好當,除了對年齡、身體狀況的限制外,對病症也有嚴格要求,到現在院方纔找到了2名合適人選。對此,國家藥監局的態度是醫院向社會公開徵召試藥者是可以的,前提是此藥必須已獲准臨牀試藥。新藥受試志願者在國外非常普遍,美國85%的腫瘤患者都在參加新藥實驗,在中國的大醫院中,目前也至少有幾十種藥物在臨牀用病人試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定,能夠進行臨牀試驗的新藥,均是完成了動物實驗、毒性實驗等臨牀前環節,藥物的療效和安全性已證明了80%。臨牀試驗一般分三期:第一期是在健康人身上證實其安全性;二期是用於病人,此次醫院徵集的就是二期的志願者,一般來說,二期臨牀試驗的病例數量不得少於200例,三期的數量不得少於40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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