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工商局透露,北京日前在全國率先實行了“違規食品限期追回制度”,對市場上可能存在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隱患的食品,一經發現,4小時內保證其撤出市場。
據法制日報報道,“違規食品限期追回制度”是國際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通行做法。爲保障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北京市在實施“食品放心工程”過程中,在全國率先實行了這一制度。
“追回”主要通過三種渠道實施,即生產經營企業自己發現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質量有問題主動追回;執法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違規食品,強制生產經營者追回;對可能存在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隱患的食品,實行緊急追回。
據瞭解,“追回制度”在試行期間即已發揮了威力。某酸奶因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該生產企業已被強行要求從全北京市的市場上追回其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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