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快到世界艾滋病日了,關於艾滋病的話題在媒體上日漸其多。這是媒體的毛病。重陽節關心老人,青年節關心青年,婦女節關心女士,智障人日關心傻子。其實幹嘛一年365天,就只有那麼一天關心一個人羣?就那麼一天給一個人羣獻愛心,別的時候愛心都閒着?而且到了關心的正日子,必得弄出一點花樣來。房子早就蓋好了,不讓入住,非得等到教師節那天,做幾把三尺多長的鑰匙,發給教師。
到了艾滋病日,爲了體現不歧視艾滋病人,得艾滋病的姑娘也結婚了。艾滋病是不是不適合結婚的病種,目前法律還沒有規定。但是那個艾滋病姑娘表示想生孩子,享受天倫之樂。得了艾滋病不應該受歧視,應該享受與其他人同樣的權利,這是社會文明的體現。如果法律沒有規定艾滋病是不適合結婚的病種,結婚也是艾滋病患者的私權,應該得到充分尊重。但是生孩子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誰都知道母嬰傳染是艾滋病的三種傳染途徑之一。母親是艾滋病患者,孩子一出生就是帶毒者的可能性極大。但是母親選擇了生孩子,孩子是沒有權利選擇自己是不是出生的,而且孩子也沒有權利選擇自己是不是艾滋病帶毒者,孩子的權利就無法得到尊重。媒體在炒作艾滋病姑娘要到長城轟轟烈烈地結婚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尊重未來孩子的權利呢?過幾年,如果艾滋病奪去了母親的生命,孩子就成了“沒媽的孩子像棵草”了,而且還是帶艾滋病毒的草,那日子怎麼過?能有幸福童年花樣年華?
這和前幾天未婚母親的生孩子權一樣。母親享受了天倫之樂,孩子天生沒爹,而且永遠沒爹。如果未來的孩子選擇不願意成爲永遠沒爹的孩子,誰來尊重孩子的選擇權?
文明社會需要人文關懷。但是沒有限制的關懷就成了最讓人討厭的僞人文關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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