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北京的郭女士在藥店購買常吃的一種膠囊時,發現價格漲了將近10元。對於郭小姐的疑惑,藥店的導購員解釋說,這種據稱有排毒、養顏功效的膠囊在2002年12月31日以前還是“藥健字”產品,從2003年1月1日開始已經變成“藥準字”,而且藥盒上還打上了OTC(非處方藥)的標誌。身份變了,藥店在進貨時的價格也變了。導購員還說,過去藥店把這種膠囊放在保健品櫃檯,現在放在藥品的櫃檯。
“藥準字”、“藥健字”對於郭女士來說無所謂,她買的只是效果。這是對我國的藥品和保健品市場卻是一次重大的調整。
中國保健科技學會副祕書長賈亞光介紹說,“藥健字”是我國的一個特色。但按照國際慣例,藥是具有治療功效的,允許有毒副作用;保健品歸入食品類,被稱爲“功能性”食品,不允許有毒副作用,不存在介於藥品與食品之間的產品。
“藥健字”始於1987年衛生部發布的“中藥保健藥品的管理規定”,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審批中藥保健藥品,於是有了以各省衛生部門簡稱爲頭的“藥健字”號,如“粵衛藥健字”等。
“藥健字”產品可以說是騎在牆頭,佔了兩邊的好處:既有藥品的療效,又具有食品的安全。
賈亞光說,由於“藥健字”在定義及審評技術指標方面與一般的治療性藥物沒有十分明確、嚴謹的界定,甚至與保健食品也有交叉,不易區分,因此,有的企業把藥品作爲保健藥品審批。與此同時,還出現了企業肆意宣傳療效、擴大適應症的現象,不但搞亂了保健藥品的市場,個別還對消費者健康帶來危害。
2000年,國家正式頒佈撤銷“藥健字”批號的文件,要求所有“藥健字”在2002年12月31日停止生產,2004年1月1日起不得在市場流通。“藥健字”產品必須在“藥”和“食”之間作出選擇:經嚴格驗證符合藥品審批條件的,改發藥“準”字文號,正式納入藥品流通系統;不符合藥品條件,但符合目前保健食品審批條件的,改發食“健”字文號;兩者都不符的,撤消文號,停止生產和銷售。而實際上,國家藥檢局早在2001年1月就開始陸續公佈被撤銷批准文號的“藥健字”產品,被撤銷的品種一經公佈就立即停產。
專家分析,保健品上升爲藥品困難較大。新藥的審批要經過較長時間的臨牀前試驗,而且保健品與藥品的審批程序相差甚遠,不但要補充大量的數據,還要符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相比之下,“藥健字”淡出藥品行業,轉爲保健品要容易點。賈亞光說,“藥健字”產品轉爲保健品就不得再用原來的名字,所以郭女士在藥店裏看見她常買的口服液名字有細微的變化。
面對“藥健字”的退市,企業會受到衝擊嗎?雲南綠A生物有限公司董事長鬍志祥在電話裏告訴記者,早就知道國家要取消“藥健字”,所以在幾年前公司推出現在的主打產品“綠A”時,就申請爲“食健字”。他說,國家給企業轉型留了足夠時間。“藥健字”號的退市可以淨化保健品市場,這是他和很多同行都期待的。
一些業內人士估計,這對規模大、產品信譽好的企業是個利好,但有相當一批企業的“藥健字”產品肯定過不了這個坎。我國的保健品市場已經出現信用危機,一些做保健品的老闆甚至不敢說自己是做保健品的,好像做保健品就是騙人。取消“藥健字”,尤其一大批功效虛假的產品要被淘汰出局,對逐漸恢復保健品的名聲無疑是有一定作用的。
賈亞光副祕書長告誡保健品生產企業說,現在取消“藥健字”可以看作是保健品市場的一次“破”,保健品企業還要趕緊“立”,重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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