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育妻子坐“月子”,根據江西省有關規定,丈夫可享受10天“產假”護理產婦。可近來很多“新爸爸”們反映,他們根本享受不了這一“優惠政策”。
江西省計生委有關人士透露說,根據2002年9月1日正式實施的《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江西省國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和各類企業職工晚育的增加產假30天,並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但是目前真正得到護理假的男士很少,說明很多用人單位對此還沒有引起足夠重視。針對這一現象,他們將表示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一些配套的、操作性強的措施來落實這項計劃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