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海城市部分小學生飲用豆奶引發食物中毒事件謎底昨天在鞍山揭開:國家衛生部和遼寧省衛生廳聯合調查組經過近一週的調查,證實生產豆奶的原料豆粉中的天然抗營養因子導致了衆多學生食物中毒。
謎底既然已經揭開,由海城豆奶事件引發的種種恐慌、議論和猜測似乎可以告一段落了。但是,有跡象表明,情況也許正好相反。正如衛生部專家所言,此次海城豆奶事件並不是一起特別嚴重的食物中毒事故,因此,如果有關方面本着對學生的健康和生命高度負責的精神,積極組織調查,嚴格依法處理,原本應該不會造成如此強烈的社會影響。而事件終於發展到現在這種地步,人們有理由懷疑,這背後還有未解之謎。
3月19日海城發生學生食用豆奶集體中毒事件,4月8日當地衛生部門纔將情況上報衛生部,在長達20天的時間裏,當地有關部門雖然召開了兩次與學生家長的見面會,但始終將很大精力花在封鎖消息、鉗制輿論上面。假如不是4月7日近百名中毒學生到北京求醫,國家衛生部、教育部等部門終於通過媒體的報道獲悉此事,海城方面大約還會信心十足地將蓋子繼續捂下去。他們爲什麼要瞞報延報?哪些人和部門是瞞報延報的決策者?誰應該爲此承擔責任?對於大多數關注豆奶事件的人們來說,這無疑是一個關鍵性的未解之謎。
從常理推斷,轄區內出現了學生集體中毒這樣的安全事故,政府部門無論如何都很沒面子。但有關方面如果自信“身正不怕影子斜”,其實大可不必費盡心機捂蓋子,因爲事後即便追究責任,也肯定要比瞞報延報輕微許多。他們之所以要冒更大的風險瞞報延報,一種可能是,他們懷有較強的僥倖心理,相信憑着長期“防火防盜防記者”的經驗,十有八九可以矇混過關,總之是把自己的“政績”看得比公衆的權利和社會的穩定更加重要;另一種可能是,有人深知自己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責任,事故一旦公開,自己要麼官位不保,要麼將受到法律制裁,因此,他們拼了老命也要通過暗箱操作的手段將事情“擺平”。海城同檔次的豆奶在市面上每袋均價3角,通過學校賣到學生手中就成了每袋6角;3月19日出事後學校又將豆奶錢退給學生,說豆奶是“向學生贈飲的”;豆奶廠家曾到一些學校聯繫業務,並明言“有回扣”;當地教育部門無法證明在確定爲學生“推薦”豆奶過程中實行了規範的招標……從這些情況看,當地一些政府部門對豆奶中毒到底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無疑是另一個關鍵性的未解之謎。
人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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