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4名因氧中毒患早產兒視網膜病變導致失明的患兒,向天津市和平區法院提起訴訟,起訴他們的出生醫院——天津市中心婦產醫院,要求醫院對他們的失明負責,作出賠償。據記者瞭解,起訴的患兒只是在天津市中心婦產醫院因氧中毒導致失明患兒的一部分,另一些家長也在進行法律訴訟前的準備工作。據不完全統計,在兩年多的時間內,僅天津市中心婦產醫院同類原因致使失明的患兒至少約10名左右。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是因早產兒視網膜血管不夠成熟,過度給氧或長期給氧,造成視網膜血管發生擴張、彎曲,高濃度的氧可使視網膜血管造成異常增生,嚴重者可導致視網膜周邊剝離乃至視網膜完全剝離,造成失明。此病病因國際已有定論,直接與患兒早產低體重和過度吸氧有關。早產兒吸氧在醫療上難以避免,但早期發現、早期監測、早期干預對治療早產兒視網膜病變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可以避免失明,並使視力保持正常水平,而家長們認爲,天津市中心婦產醫院沒有對孩子進行必須的早期監測和干預,也沒有向家長履行必要的風險告知義務。4個起訴的孩子,均爲早產,均出生於天津市中心婦產醫院,住院期間均有較爲大量的吸氧史,出生的時間均在2001年11月至2002年7月之間。其中吸氧時間最長的患兒劉維鏵,共吸氧1040小時,計43天零8小時。新華社曾以《一千零四十小時——早產兒氧中毒失明情況調查》爲題,對這些患兒的遭遇進行了報道。早產兒因吸氧中毒導致失明的報道已經引起衛生部的高度重視,衛生部有關人士表示,並未接到天津市中心婦產醫院關於發生醫療事故或重大醫療過失及疑似醫療事故的報告。衛生部已委託中華醫學會在近期召開專家論證會,要求後者就此問題儘快提出專家意見,以便作出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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