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李建虎是一名護工,連續24小時陪護已有3個月,上週他護理病人時突然死亡,年僅30歲!”李波痛心地告訴記者,護理公司至今不承認這是工作死亡。認識李建虎的人都說:“太難以置信了,這樣一個活蹦亂跳的大小夥子,怎麼會在護理病人時竟然自己倒下了?”記者帶着同樣的思考前往李建虎工作過的北京博愛醫院進行採訪。
給病人做活動時奇異猝死
李建虎死亡的地點是在K1病區示教室,57牀的病人和當時在場的護工告訴記者:8日一早6時多,李建虎推着病人去洗漱、上廁所,之後去打飯。等病人吃完飯,他去洗刷碗筷,回屋後坐在病牀的一側,伸手握住病人的手,爲其進行肢體活動。剛運動了兩下,突然,他四肢猛烈地抽搐起來,一下子仰面躺倒在病牀上,隨後出溜到地面,全身蜷縮在一起。病人大聲叫起來,同屋的護理員跑過來,用手掐他的人中,但不管用,於是趕緊按呼叫鈴。兩名護士跑了進來,把他回縮的舌頭拉出來,並掐他人中,仍沒見反應。醫生也趕了過來,開始爲李建虎進行搶救,約40分鐘後因搶救無效,李建虎在他工作的地方永久地告別了同事。他還留下了在甘肅老家的妻子、5歲的兒子和老母親。他的哥哥知道此事後放聲痛哭,但至今還沒敢告訴有病纏身的老母親。
對於李建虎的死因,院方告訴其家屬:猝死,目前死因不明。如果家屬想知道確切原因,還須法醫鑑定,這需要一定費用。
不少護工長期超時工作
據死者的病人和同事說,李建虎於去年11月來到北京阜康誠陪患護理公司後,基本上是幹24小時陪護工作。“通常來說,護工是跟定一個病人的,如果病人住院一個月,護工就陪護30天,病人需要幾年的陪護,護工就連續陪護幾年。這意味着幹24小時陪護的人員,很可能長年累月地連續工作,不規律工作,根據病人的需要,不分晝夜地進行陪護。”而李建虎的病人評價說,李又是一位很好的護理員,無論病人什麼時候需要幫助,李建虎從來都不怕麻煩,做任何事情都非常細心。
在某醫院做護工的常女士告訴記者,護工分兩種:24小時陪護和12小時陪護。24小時護工只能寄希望於病人症狀輕,夜裏睡得安穩些,否則自己也整日整夜無法休息。而12小時護工因薪水較低,不少人都身兼兩職,早7時到晚7時白班護理完一個病人,立即趕奔另一病房,再做兩小時的陪護。更甚者則要再上一個12小時夜班,護理另一個病人,如此以來也是24小時連軸轉。醫院裏不時能看到這樣的景象,不少護工因晚上沒睡好,白天在病人練習站立的一個小時裏,倚在病人的輪椅上打瞌睡。
一位病人家屬周先生說,他爲岳父請了一個護工,沒想到才陪護了半個小時,那護工竟趴在桌上大睡起來,呼嚕還打得忒響,吵得病人沒法休息,只好將她辭退。這位女護工告訴他,她是剛給別人做完陪護來的,那人病重,無時無刻不需要人照顧,她難得睡一會兒。“護工長期超時工作,難免不出意外,這對病人也不負責任呀。難道不能避免這樣的工作安排嗎?”
給陪護中死亡一個說法
李建虎的家人痛心地說,他們幾次交涉後,護理公司最終同意出喪葬費及家屬此次來京的交通、住宿費,但對家屬提出的搶救費、工作中死亡的補償、孩子撫養費等,護理公司表示“無能爲力”。至今,李建虎的屍體還存放在太平間,他的搶救費還無人交付。前天下午,記者來到護理公司辦公室詢問此事。一名負責人先讓記者找醫院聯繫採訪,隨後表示要上報護理公司總部才能答覆,“不過明天很忙,等後天吧。”對方留下了記者的聯繫電話。但至今天中午,記者仍未得到答覆。
昨天下午,記者向北京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進行諮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按照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應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和僱工均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如果用人單位沒參保或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如用人單位不認爲是工傷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認爲是工傷,可到單位註冊地區縣勞動局工傷科作鑑定,並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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