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做過手術的劉老先生到醫院查病歷時,發現自己在醫院電腦病例存檔中赫然註明爲“死亡”。今天上午10時,年逾古稀的劉老步履蹣跚地走進了海淀法院的法庭,要求北醫三院就“死亡病歷”事件向他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
73歲的劉老先生說,2000年初他在北醫三院檢查後,醫院給他做了心臟支架手術。出院時間不長,劉老突然感到心區痛、有憋氣症狀。他再次到北醫三院檢查,醫院讓他住院做導管造影檢查,並讓他交了1萬元的檢查費。但在7月17日手術後,醫生意外地告訴他,手術中又給他做了個心臟支架,要他補交4萬元費用。老劉說,當時他就此向醫院提出質疑,醫院答覆第一次支架手術後不到兩個月支架內已堵塞90%,所以要裝新支架。此後,劉老先生病情仍舊嚴重:“我出現了心肌梗塞的病危症狀,只得到另一家醫院做了心臟搭橋手術,才保住了我這條年逾古稀的老命。”
在第3次手術後的1年裏,劉老先生一直沒有完全恢復。去年3月21日,他到北醫三院查找他的病歷檔案,卻在病案室找不到自己的病歷。一查醫院的電腦,劉老竟意外地發現他的病歷首頁電腦存檔中赫然註明自己已“死亡”!“我當時氣得全身顫抖,頭暈目眩,要求醫院解釋清楚爲什麼會出現我的死亡病歷。”
北醫三院隨後爲“死亡病歷”一事向劉老致歉,解釋說是醫院病案科工作人員操作失誤。可劉老已完全對醫院失去了信任,他堅持認爲,醫院是爲了逃脫責任,才藏匿了他的病歷,將他這個大活人變成了“死人”。劉老爲此起訴醫院,認爲醫院侵犯了他的生命健康權和名譽權,要求醫院就“死亡病歷”事件書面賠禮道歉,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及精神損失費4萬元,同時要求醫院退還6.6萬元醫療費。今天的庭審中,院方提出此案已過訴訟時效,認爲法院不應繼續審理。在庭審中,雙方進行了舉證,法庭根據劉老先生的請求決定委託進行醫療鑑定,待原被告取證之後,再行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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