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關注的深圳10名外來工食用油中毒案,日前經深圳市寶安區法院一審判決,喻文芳等10名受害者獲賠總額204.7萬餘元,兩被告對賠償總額各付50%。
據瞭解,這10名外來打工者原來都是深圳市寶安區龍華鎮弘光鐘錶鏡面五金加工部的員工。2002年春節他們留廠工作期間,在工廠食堂就餐,2月15日前後相繼出現共同的“怪”,手腿無力、肌肉萎縮、行走困難,手指抓東西時不停顫抖。後經確認爲磷酸三甲苯酯中毒,工廠食堂所用的食用油中含有磷酸三甲苯酯。
由於中毒傷及神經,10名中毒打工者的腿部肌肉都不同程度地萎縮,病情最嚴重的喻文芳走路、上廁所等都不能自理。10名工人中一人評定爲4級傷殘,4人被評定爲7級傷殘。2003年12月31日,喻文芳等10名受害人將工廠老闆何培全和食油供貨商店老闆莊競言告上法庭,龍華鎮司法所的律師爲中毒打工者免費提供了法律援助。
法院判決兩被告賠償10名中毒打工者共204.7萬餘元,其中賠償金額最高的是中毒致癱瘓的4級傷殘女工喻文芳60萬元,4名7級傷殘者每人獲賠20餘萬元,沒有傷殘等級的,每人獲賠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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