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療期間墜入愛河,一出院就攜手到民政部門領取了結婚證。可婚後不久,夫妻倆再度犯病,丈夫住進了精神病院,妻子見不着丈夫提出了離婚。前日上午,成華區法院作出判決,准許他們離婚。
去年1月,成華區30出頭的楊翠華像孩子般天真地跑到老母親身旁:“媽媽,我要結婚了!”楊母很驚訝,女兒因患精神分裂症,在精神病院治療了幾個月後剛出院,沒想到女兒這麼快就有了男朋友。楊母立即問女兒:“你男朋友是誰?”哪知女兒突然掏出結婚證給她看!楊母幾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楊翠華這才向母親講起戀愛的經過:2002年8月,她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療時,一個名叫李寶勇的精神病患者闖入她的視野,二人很快墜入愛河,還私訂了終身。2個月後,他們一出院便迫不及待地到民政部門登記結婚。這一切,他們都沒有告訴父母。
在楊翠華和李寶勇的要求下,雙方父母爲他們舉行了隆重的結婚儀式。可婚後不到半年,兩人精神病再度發作。病中的楊翠華連自己的父母也不相認,常常將自己關在家裏不見任何人;李寶勇卻有暴力傾向,還幾次將家人咬傷……不久,李家人將李寶勇送進精神病院治療。見不着丈夫,楊翠華大吵大鬧。直到今年4月,病情有所好轉的楊翠華來到成華區法院立案,提出和李寶勇離婚。楊翠華在訴狀中沒提及他們夫妻患精神病的事,法院審查後受理了此案。
17日上午,成華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楊翠華和李寶勇都沒有到庭,分別由楊母和李父代爲出庭。法官詢問二人沒到庭的原因,兩位老人這纔講起兒女的離奇婚史……庭審不到一個小時,但辦案法官幾乎是在驚訝中度過的,“辦了這麼多年的案,還是頭一回聽說這等怪事。”雙方的父母都願意讓兒女離婚。
第二天,成華區法院的法官前往精神病院調查。精神病院的醫生介紹,楊翠華和李寶勇出院時都很正常,但二人都需要長期吃藥,不然很容易犯病。針對這一情況,法院認爲二人的婚姻關係應該有效,鑑於二人又患精神病,雙方的監護人都願意他們離婚,法院於是作出了准許二人離婚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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