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當前藥品價格居高不下的現狀,江西省醫藥集團公司高級會計師汪花香建議,將物價部門清理覈定後的藥品零售價或最高限價連同其“價格批准文號”輸入電腦供人查閱並直接印製在藥品包裝上,方便消費者對藥價的監督,減少藥品流通領域的獲利操作空間,間接遏制藥品價格虛高。
在醫藥行業工作了22年的汪花香對藥價虛高成因較有研究。他認爲,藥價虛高是醫藥商品的特殊性與市場失範、誠信缺位造成的。藥品是一種特殊商品,藥品消費是被動消費,病人自己缺乏選擇權和決定權。所以,只要能把藥品交到醫生手中,就不愁銷不出去,就不愁價格高低。而在競爭激烈的買方市場中,要想把藥品交到醫生手中即進入醫院,就得疏通關係,或明或暗地送回扣。
一般醫藥產品銷售不招標進入醫院至少要經過9個環節:生產企業——一些買斷總經銷的大型批發企業——各大片區或者省級代理——地市級代理——醫藥批發公司銷售商——院主管領導——藥劑科主任——醫生——統計藥方的統方員——消費者。
一個環節一層漁利。上述每個環節都需要用錢去疏通,這些開支包括中間商的漁利最終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全部轉嫁到消費者的頭上,導致藥價虛高。汪花香說,一般藥品包括材料、人工及製造在內的成本價只佔其零售價的10%-25%,但是消費者實際所支付的藥品價格通常是成本價的4至10倍,由此造成約有50%的人生病不敢去醫院,尤其在農村,藥價虛高已成爲農民致貧、返貧的主要原因之一。
人們之所以將藥價稱之爲“虛高”,是因爲藥價原本不高,只是醫院低價購進後爲了撈取好處而向病人虛報價格而已。汪花香認爲,這同家傭購物後爲了撈取好處而向主人虛報價格實質相同。但爲何二者結果大不一樣呢?因爲主人是強勢方且具有掌握同樣信息的能力,病人的情況則恰恰相反。所以,若能改變病人的弱勢和信息缺失的地位,情況就將大爲改觀,若將價格批准文號和價格直接印製在包裝上,正是爲了使消費者掌握信息,使他們的監督由軟弱無力變得心明眼亮,形成一種強勢監督,有利於問題的解決。
汪花香說,這種方法的關鍵是物價部門在覈定藥品價格時,一方面要充分保證藥品生產領域和流通領域合理的獲利空間,另一方面要嚴防出現虛列成本的“糊塗定價”和得了好處後的“人情定價”“腐敗定價”,必須建立當事人問責制,如同設計人員對工程的不合格設計所產生的後果需承擔法律責任一樣,物價人員對藥品的畸高定價也應受到追究。
汪花香認爲,藥價虛高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醫院自行加價;二是通過物價部門虛高定價。在包裝上印製藥價並可通過電腦查對的情況下,前者即醫院自行加價顯然已無法操作,後者則因增強了藥品定價的透明度,加之問責制的制約,也將受到遏制;因無法“虛高”從中撈好處,醫生開處方時挑有高回扣的藥開而增加消費者負擔的問題隨之解決。汪花香認爲,藥品價格逐步迴歸價值後,也有利於藥品生產企業優勝劣汰,促進整個醫藥行業的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