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警方今日宣佈與衛生主管部門一道共同建立“公安民警傷病員重症急救機制”,規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必須在第一時間對公安民警傷病員實施現場急救、醫療保障及快速搶救,不得以未交押金、經費緊張等任何理由推諉延誤和拒診,確保公安民警傷病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
據安徽省統計,該省今年上半年以來有87名民警在執行任務中負傷,6名民警不幸犧牲,平均每兩天負傷一人、每月犧牲一人。而從2000年到2003年的4年間,該省公安機關共有近700名民警負傷,50名民警犧牲。近年來,公安民警在同違法犯罪分子作鬥爭中的傷亡數字呈上升趨勢,儘早落實各項從優待警措施勢在必行。
安徽省規定,公安民警傷病員在制止、偵查犯罪活動中,拘捕、追捕、看管犯罪嫌疑人時,平息騷亂、暴亂和處置重大治安案件行動中負傷;在搶救、保護人民羣衆生命和國家、集體和公民個人財產及公民的合法權益中負傷;在工作、訓練、值班、執勤或執行其他公務中負傷;患符合規定的職業病出現重、急症需要搶救的,醫療機構都必須實行緊急救治。各醫療機構要建立相應的救治程序,及時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力爭取得最佳救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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