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15日),人事部、衛生部公佈了新修改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並再次面向社會徵求意見。新公佈的《標準》進行了17處修改,明確規定了排除肝炎的乙肝病原攜帶者視爲合格。
今年8月1日至8月31日,《標準》在網上公開徵求意見,結果共收到反饋郵件3162封,涉及乙肝、視力、結石、內分泌疾病等25個方面。9月8日至9日,人事部與衛生部在上海召開論證會,對徵集的意見逐條論證,最終對《標準》中的17處做了修改(部分內容見右表,黑體部分爲增加內容)。
據悉,本次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爲11月25日,指定郵箱爲jian@mop.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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