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未成年的孩子發生了不該發生的性關係,人們往往想到女孩很受傷,心理專家警示:當事人如果是小男孩,那麼他受到的傷害往往更大。
女老師半年找了男學生十多次
“我和我們學校一個女老師發生關係有半年了,現在心裏非常矛盾……”“心靈雞湯”心理諮詢熱線上週末接到一位初三男孩的電話。男孩說,女老師在其他年級任教,今年上半年開學不久來代了一個月的課,他們就此認識。女老師年近四十,但“身材很好”,幾年前離婚了,一個人住在學校宿舍,由於男孩成績很好,她對他非常喜愛,常說“有什麼問題儘管來問我”。男孩於是常去女老師宿舍請教功課,她總是熱情地叫他多坐會,還削水果給他吃。“6月的一天,老師說有事找我,我剛進門,她就抱住了我,她身上穿着透明的衣服……”事後男孩十分苦惱、困惑、迷茫,老師一再說“我不是壞女人,只是太寂寞了”,又叫他不要告訴別人,後來還經常找他。“半年來找了我十多次,每次我都不想去,但最後還是去了。”現在他壓力很大,怕被別人知道,總覺得這樣下去遲早要出事。
男孩比女孩受到的傷害更大
浙江生殖健康中心主任、青少年心理專家陸保衡教授說:在師生髮生性關係的事件中,人們一般認爲女學生受到的傷害最大,其實男學生受到的傷害更大!因爲我們這個社會的傳統觀念要求男孩堅強,不允許男孩表現出軟弱的一面,因此男孩成爲受害者後,受到的傷害無法表達,更無法釋放,所以造成的心理壓力更大。
陸教授說,男孩在這件事上沒有責任,是女教師失德。師生關係就像是父子或母子,不能像同齡人那樣隨便。男孩應快刀斬亂麻,馬上停止和老師約會,回到正常的學習、生活軌道中來,如果老師糾纏不休,可以考慮告訴家長或報警。
“不論是自願的還是被迫的,只要師生間存在着性關係,受到傷害的總是學生。”陸教授說,“在這種關係結束後很長一段時間內,學生都要受到感情和心理方面的傷害。男孩和女老師的關係已持續半年,這種情況如不妥善處理,有可能影響他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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