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有關部門不斷加大監測檢查工作力度,但目前發佈違法藥品廣告行爲仍然屢禁不止。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測檢查發現,都市報、晚報和廣播電視報藥品廣告違法發佈率高達95%。
來自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數據顯示,2004年,違法藥品廣告以處方藥廣告在大衆媒介發佈最爲嚴重,地市級電視臺違法發佈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現象突出,部分報紙藥品廣告違法發佈率居高不下,非藥品廣告涉及藥品、醫療器械的宣傳行爲嚴重。
自2002年12月1日起,我國禁止大衆媒介發佈處方藥廣告。但從2004年6月至11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報紙藥品廣告的監測結果來看,在大衆媒介發佈處方藥廣告的違法發佈數仍佔違法發佈藥品廣告總數的第一位。
監測發現,地市級電視臺違法發佈藥品廣告現象突出。2004年1月至11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播了45424次省級和省級以下電視臺發佈的藥品廣告,違法發佈率爲62.3%。
部分報紙藥品廣告違法發佈率居高不下。2004年6月至11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測檢查了159份都市報、晚報和廣播電視報發佈的10498個藥品廣告,違法發佈率爲95%。
近年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不斷加大監測檢查工作力度,初步建立了國家、省級和地市級三級藥品廣告審查監督管理網絡體系。2004年1月至11月,全國共撤銷藥品廣告批准文號17個,公告批評違法藥品廣告8369個,移送工商行政部門查處違法藥品廣告11913個,與2003年相比均有所增加。目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與工商部門溝通協調,對《藥品廣告審查辦法》和《藥品廣告審查標準》進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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