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獲悉:我國藥品經營企業的整體水平有了較大的提高,淘汰了一批落後企業,進一步規範了市場秩序。截至2004年底,有486家法人批發企業、972家非法人批發企業、10600多家單體藥店和1050家連鎖門店因自行放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認證、改制重組等原因,或停業、或退出藥品經營領域。這標誌着我國藥品經營企業退出機制初步建立並開始發揮作用。
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的有關規定,除縣以下農村地區藥品零售企業以外,所有藥品經營企業只有在2004年底前通過GSP認證,才能從事藥品經營,否則將退出藥品經營領域。
據瞭解,截至2004年12月底,全國應認證的8108家批發企業,有7445家已通過認證;1624家零售連鎖企業中,有1410家通過了認證。應認證零售企業(縣及縣以上單體零售藥店)76295家,完成認證58065家,全國GSP認證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市場監察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爲保證各地GSP認證工作質量,他們先後對天津、河北等地進行了現場調研,對部分地區的認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並結合監督檢查,組織了對65家已認證企業的跟蹤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處理。還通過處理大量信訪舉報和重點案件專項覈查,提高GSP認證的嚴肅性和質量。同時,及時發現、分析和推廣有利於農村藥品監管網和促進農村藥品供應網(兩網)建設的方式、方法,爲下一步進行的縣以下鄉(鎮)、村藥品零售企業的GSP認證工作提高質量打下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