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四川省衛生廳獲悉,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日前出臺《關於加快建立和完善城鄉衛生體系的決定》,明確提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由政府舉辦,財政按服務人口每年每人不低於5元的標準補助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
該省提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承擔預防、醫療、保健、康復、健康教育、計劃生育技術服務6項職能。社區衛生服務站可由政府舉辦,也可多種形式舉辦。鼓勵不同層次醫療衛生機構之間加強業務合作,實現雙向轉診。
該省要求,在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中重組現有衛生資源,將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舉辦的部分一級、二級醫院調整組建爲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將部分診所調整組建爲社區衛生服務站;加快社區衛生服務的地方立法步伐,明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技術人員的法律地位。
該省還提出,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其人員經費、建設與裝備經費由區縣級財政預算安排,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公共衛生任務的補助,按服務人口每年每人不低於5元的標準,由市、區縣財政共同承擔。在扶持措施上,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業務用房由所在地政府解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範圍;建立健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收費低於綜合醫院和專科醫院的價格體系;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預防保健科根據服務人口配備相應人員;對社區衛生服務人員在技術職稱評定與晉升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調整衛生教育結構,注重爲廣大農村和社區培養衛生技術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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