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位於西城區三里河北街甲9號的北京東方宮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一層大廳、電梯間及餐廳外牆玻璃上,執法人員看到貼着河豚魚的廣告,製作方法爲“紅燒、堂涮、清燉”,每條售價580元。經過現場調查,發現在該單位展賣廳水族箱內有61條河豚魚,是本月4日從江蘇省南通市中洋水產養殖場空運過來的。衛生監督人員立即對該批河豚魚予以登記保存。
據瞭解,中國《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河豚魚有劇毒,不得流入市場,應剔除集中妥善處理,因特殊情況需加工食用的應在有條件的地方集中加工,在加工處理前必須先去除內臟、皮、頭等含毒部位,洗淨血污,經鹽醃曬乾後安全無毒方可銷售,其加工廢棄物應妥善銷燬。衛生部也曾於去年2月發佈過食品安全預警,稱近期是河豚魚產卵季節,此時河豚魚的毒性最強。有關部門依法對這家餐飲企業進行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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