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近日通知部署開展2005年食品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各地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爲重點,進一步抓好食品生產加工衛生許可證的發放及相關監管和經營、餐飲消費環節的食品衛生監管工作。
——衛生許可專項整治方面要確定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共36個城市爲重點地區,對保健食品、乳製品、熟肉製品、調味品、飲料共5類食品生產企業的衛生許可情況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使重點城市轄區內企業的衛生許可狀況檢查覆蓋率達到95%以上。
——保健食品方面,要重點整治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範》要求,仍在加工生產保健食品的行爲;在流通環節,確定重點城市對保健食品的產品說明書、標籤內容宣傳對疾病具有預防和治療作用,宣傳未經批准的特定保健功能,以及添加未經批准的原料、藥物等違法行爲開展重點整治。
——嬰幼兒配方食品方面,要在生產環節重點整治嬰幼兒配方奶粉生產企業不符合生產規範的行爲;在流通環節,確定重點城市、重點市場加大對嬰幼兒配方奶粉和嬰幼兒輔助食品的抽查力度。
——食品添加劑方面尤其要對原料的使用情況、產品標識標籤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對於在檢查中發現不符合《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衛生規範》的企業,必須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規定的,應責令停止其生產經營,依法嚴肅查處。
——餐飲業和學校食堂方面要達到90%以上大中城市的餐飲業和學校食堂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制度。
通知提出,建立食品衛生監督信息通報制度和省際間違法食品監督信息通報和追蹤檢查制度,以及時通報和追蹤檢查各地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違法生產經營食品活動的線索,追根溯源,加大查處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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